全市城乡居民朋友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党和国家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您和您的家人病有所医的重要保障,是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有力举措。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的医疗保险,采取“国家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方式筹集医保基金,不设年龄、健康状况等任何政策限制,只要您在集中缴费期缴纳费用,即可保障您全年医疗保障待遇。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的时候,它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身体健康的时候,所缴纳的保险可以用来助济其他患病的参保人,充分体现了“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惠互济的精神。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因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给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因此宁可“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目前,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已经全面启动,市医保局倡议,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抓紧时间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近三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情况
单位:万元
集中征缴期
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
参保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2022年预收2023年度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一次性足额缴纳。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市属改制企业职工等特殊人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表
办理流程
一、续保缴费
往年曾参加过居民基本医保的,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缴费。
二、新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孝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成功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缴费。
缴费流程
通过微信、协作银行、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等方式进行缴费。
例如微信缴费:缴费人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支付】-【城市服务】一【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点击下一步按照正确身份缴费。
注意事项
1.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2023年”,特殊人员的选择“特殊缴费”。
2.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
温馨提示
1.集中征缴期以后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10元)之和,且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断缴1年以上的,等待期6个月。
2.参保人员缴费前,务必与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医保中心核实确认是否属于资助参保的特殊缴费范围,按照正确身份缴费。
3.2023年度居民医保调整到350元是由于经济发展、医疗技术水平提高、重特大疾病医保力度加大等因素,适度调整是为了更好保障居民健康,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
(一)基本医保报销
1.住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2.居民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可将孝义市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目前主要依托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3年将提高到250元。甲类项目报销55%-60%,乙类项目报销
45%-50%。
3.居民“两病”用药保障
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起付线。用药的额度不够的,可以使用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作为补充。
4.居民慢性病待遇
符合慢病申报条件并领取“慢性病就诊证”的人员可享受60%-70%的门诊用药报销。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已经开通了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以上病种在山西省省外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补偿。
(二)大病保险报销
凡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免费享有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1.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75%的比例给予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为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80%,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顶线。
3.二次补偿。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三)医疗救助
2022年度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
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
0358-7892813
医保部门:
0358-7860226(医 保 局)
0358-7622077(医保中心)
(孝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