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新义/文
一、何为馆阁体
馆阁体,又称台阁体,亦有称之为“干禄体”者,古代科举考试正式用书体,为了便于阅卷,字体方正、光洁、乌黑而大小齐平,以明清两代为盛。
明代著名的馆阁体书家,莫过于“云间二沈”。李绍《皇朝世说新语》载:“(明)太宗(即朱棣)徵善书者试而官之,最喜云间二沈学士,尤重度书,每称曰:我朝王羲之。” 沈度官至侍讲学士。与其弟粲名重一时,并称“二沈先生”、“大小学士”。
沈括《梦溪笔谈》亦云:“三馆楷书,不可不谓不精不丽,求其佳处,到死无一笔是也。”
清洪亮吉《江北诗话》一*载:“今楷书之匀圆丰满者,谓之‘馆阁体’,类皆千手雷同。”
清周星莲《临池管见》:“自帖括之习成,字法送别为一体,土龙木偶,毫无意趣”。
可见,馆阁体虽方正光洁,有精有丽,但拘谨刻板,是明、清科举取士书体僵化的产物。它强调楷书的共性,即规范、美观、整洁、大方,因共性多而缺乏艺术之个性。
故“馆(台)阁体”,对于有才华的书法家来说,自然是一种无形的束缚,是对书法抒发情性本质的悖反。
明代沈度小楷《心经》
二、馆阁体成因
1、早期书法(文字)以社会实用性为主
中国文字,可以说从甲骨文到商周钟鼎铭文,再到秦汉的简牍、碑刻,都是做为阶级统治与社会治理之用的。比如,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后,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的建议,一律以秦篆为统一官方书体。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后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此时的书法或曰文字也只能是统治阶级用作统治的需要而产生的,自然没有任何个人性情所言。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的道德规范及审美需求,对文字实用性的功利要求,决定了汉代书法的美学风格,造就了严谨整饬,中庸规矩的隶书文字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隶书的这种风格,成就其作为文字存在的社会意义。而隶书的形成也确实是以实用为目的,《汉志》云,“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简易,施之于徒隶”。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说:“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
以此种实用目的而形成的隶书,经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的儒家的演化,成为儒家进行伦理教化的工具。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是中庸之道,讲求平和,“仁爱”,反对偏执一端。
这种思想反映在隶书中,就是严谨、整饬、中庸的美学风格,儒家的中庸思想在书法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是严重地束缚着书艺的发展的。
隶书发展到东汉,以蔡邕写石经为代表的东汉碑刻已经变得相当刻板,平正而少有艺术价值了。就在这时,同样是为简易便捷而产生的章草开始兴盛于世。但传统的儒家思想却不容这种较隶书简捷而自由奔放、无拘无束的书体。如东汉光和间人赵壹《非草书》就是一篇从儒家经世济用、中庸平和道德审美规范角度来抨击草书的“背经而趋俗”,既“非所以弘道而兴世”,又“非圣人所造”,而“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
书法在魏晋以前是不被认为是一门艺术的,仅是文人士大夫政治生活之余事,很受经学束缚,少有独立地位,被贬为“雕虫篆刻”,而“壮夫不为”。
在古代那种只有皇权贵族士大夫阶层才可以读书识字的时代,书写并非一般性行为,是有其权威性与神圣性的。西汉时期吏民上书如果字体不规整,或有错讹,是要受到惩罚的。《魏书》卷九十一《江式传》:“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籀书,又习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吏民上书,省字不正,辄举劾焉。”
2、馆阁体的出现,标志着书法社会功用化的极致
明代中晚期,政治上皇权对于市民社会的统治力有所下降,尤其晚明社会政治气氛较为松动,“明中叶以后,文人傲诞之习”,清玩风气盛行,帖学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整个明代书体以行楷居多,篆、隶、魏碑书体几乎绝迹,而楷书皆以纤巧秀丽为美。至永乐、正统年间,杨士奇、杨荣和杨溥先后入直翰林院和文渊阁,写了大量的制诰碑版,以姿媚匀整为工,号称“博大昌明之体”,即“台阁体”。士子为求干禄也竞相摹习,横平竖直十分拘谨,缺乏生气,使书法失去了艺术情趣和个人风格。台阁体的风行,也正是由于统治者大力干预的结果。馆阁体作为官方使用的一种书体,重共性与规范,是统治者用于教化天下,统治万方的实用工具。一如今日之印刷体,发挥着文字应有的信息记载与信息传播的社会实用功能。
馆阁体作为官方使用的一种书体,强调共性,强调规范,
因此导致千人一面,常常流于俗。馆阁体是以欧、赵两种风格渐渐演变而形成的,又是为了规范,而削减了欧、赵的个性,遂更加暗弱不堪。所以沙孟海先生评王铎时指出,“一生吃着二王法帖,天分又高,功力又深,结果居然能够得其正传,矫正赵孟頫、董其昌的末流之失,在于明季,可说是书学界的‘中兴之主’了”。
杨士奇小楷作品
跋语:书法做为一种艺术门类,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必然也受到时代政治思想的影响,不可能完全消解其社会功用价值,应当是社会功用与审美性的统一体。在新时代弘扬传统文化与表现时代价值观上的理应具有道德教化作用。
臧新义
臧新义,字涵之,号雨园,别署抱玉室、深柳堂主人。中文学士、法律硕士,当代书坛泰斗刘艺先生入室弟子。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市东城书法家协会理事,刘艺书法艺术研究会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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