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农村,向来是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准则,一直没有孩子的情况,不仅让赵志国的父母很着急,还引来了村里人的非议。
面对巨大的压力,赵志国决定去领养一个孩子。这种情况在农村地区是很常见的,往往一个迟迟生不出儿子的家庭,都会去领养一个女儿,还会为其取名为“招娣”或者“引娣”,意思就是引出一个弟弟。
尽管这种现象已经随着社会的发展趋于消弭,但在过去那个年代,却并非一件稀奇事。
得知赵志国有领养孩子的打算,他的一个亲戚就给他说:“我可以帮你这个忙。”
一听说有人能帮自己的忙,赵志国很是高兴,满口答应了下来,并说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无所谓。
于是,一段时间后,一个女婴被带给了赵志国夫妻,这就是赵丽颖。
从孩子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赵志国本身的重男轻女思想并不重,他给这个孩子赋予了一个美丽的名字,全然是把她当做自己的骨肉。
至于赵丽颖,她的亲生父亲叫做唐向华,就住在邻近村子里,而夫妻俩一连生了三个女儿,第四胎又是一个女儿,盼子心切的两口子就决定把孩子送人。
毕竟当时的他们家条件也不好,养活不起太多的孩子。恰好听自己的一个人亲戚说,邻村有人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唐向华夫妻两人就同意把孩子送给对方。
在赵丽颖来到赵志国家后,夫妻俩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照顾她的衣食冷暖,这个孩子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真是放手心里怕飞了,含嘴里怕化了。
赵家那时候条件并不好,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就是赵志国,但赵志国作为农民,也只能打零工来补贴家用,收入很是微薄。
即便如此,赵志国从来没有亏待过孩子,宁肯自己饿着,也不让孩子少吃一口。
说来也是奇怪,在赵丽颖来到赵家后不久,赵志国的妻子就*了。等到瓜熟蒂落,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婴,赵家又添了一位千金。
这下,赵家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但善良的赵家两口子并没有厚此薄彼,依然呵护着赵丽颖。
等她到了上学的年纪,赵志国也是全力供孩子读书,他们真诚地希望自己的两个孩子以后都能有个好出路。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赵丽颖当然知道父母赚钱供养她的不容易,所以她学习十分刻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