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11月25日,是第22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当家暴发生,该如何寻求庇护?重庆市妇联“以案说法”,支招妇女姐妹。
一男子因家暴
被罚款500元、拘留10日
今年8月3日,吴某(女)的父亲就女儿被丈夫李某家暴一事向妇联求助。
经调查核实,吴某与李某于2017年10月登记结婚,2021年8月3日凌晨1时许,夫妻二人因日常琐事引发争吵,李某打伤吴某脸颊,并用绳索捆绑其手和脚腕。吴某趁李某熟睡时自行挣脱束缚,并在父亲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之后吴某父亲将其送往区人民医院就诊。
案发后,该区妇联与派出所办案民警对接,跟进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商请派出所严格按照市妇联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家暴工作的要求,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办理该案。
妇联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妇联工作人员前往区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吴某及家人,了解吴某的想法,给予其心理安抚和疏导服务。派出所于当天对李某出具了家暴告诫书,并及时将该案报该区公安局审定。
8月10日,该区公安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派出所依法对李某执行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8月10日,妇联工作人员对该案件电话回访,了解到吴某于8月8日出院,目前暂住娘家,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
遭遇家暴
可“一站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市妇联全力推动我市反家暴地方立法进程,制定新的反家暴地方性法规已纳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同时,推动市公安局全面推行家暴告诫制度,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对家暴施暴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妇联联合建立 “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在全国首创“由基层公安或妇联组织协助家暴受害人,通过重庆市智慧法院易诉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模式,提升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和签发效率。
此外,联合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反家暴闭环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家暴工作的预防、处置和回访程序,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妇联组织对所有家暴求助案进行回访,预防家暴再次发生。市妇联还发挥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隐患摸排处置,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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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这些知识请牢记
(一)《反家庭家暴法》中所指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夫妻,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寄居寄养亲戚家的家庭成员,离婚后依然居住一起的前配偶,同居情侣等。
(二)常见的家暴行为有哪些?
身体上的伤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使受害人对施暴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精神上受到伤害。
(三)可能面临家暴风险时应做哪些准备?
1、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施暴者正面冲突。2、准备一个可随身携带的小包,装好手机、钥匙、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3、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也可用手机设置好紧急联系人,提前约定好求助信号。
(四)遭遇了家暴怎么办?
1、马上求救,拨打110报警电话;2、搬离与施暴者的共同居所,可暂住民政设立的家暴庇护所;3、前往医院诊治伤情; 4、就近向所在村社、镇街或区县妇联求助;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6、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五)家暴证据主要有哪些?
1、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2、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3、医院的病历等诊治资料;4、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情鉴定书;5、施暴人写下的不再施暴的保证书、承诺书;6、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后达成的协议,或调解记录;7、证人证言。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来源: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