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限制消费即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一般消费
最近,王思聪、罗永浩等商界知名人士被限制高消费,引发关注。什么是限制消费?对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
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间接执行措施,即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一般消费。需要注意的是,限制高消费是以前的说法。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明确将限制消费措施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所以,更为专业规范的说法是“限制消费”“上限消”“限消令”。
限制消费后,哪些行为会被限制?被执行人受限行为十分广泛,司法解释明确列出了以下9种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此外,司法解释还进一步明确“其他非生活和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也在受限制之列,也就是说,除维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或者被执行人经营必需之外的其他一切可能造成责任财产变化的行为,都应受到限制。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限制消费不仅仅是一张纸。按照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科技在执行领域的广泛、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执行管理监督模式、执行保障模式、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现代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