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官敬
人红是非多。《少年的你》电影火了之后,网曝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融入了其他经典作品的重要剧情和人物设定,由而称之为“融梗”,小说作者也被冠以“融梗天后”之名。有记者就此事咨询法律专家却被告知,“融梗”不是法律概念,著作权法上没有这样的界定。足见,“融梗”并非什么有料之“梗”,无非是网络新造词之“梗”。
不过,在原创作品繁荣市场的网络时代,“融梗”定然不会是空穴来风。有道是,“灯不挑不亮,话不说不明”。对“融梗”明辨、审问,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作品创作风气,维护原创生命力和持久力,这也是法治社会的照见,更能有力回应广大观众与读者的焦虑心理。况且,在读“金句”和快浏览社会,人们因“加粗和画重点”对一个作品的精华有着过目不忘记忆。立于受众角度,“融梗”似乎是吃到了“炒剩饭”般的难受与反胃。
谈到“融梗”,想起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讲述的一段经历,其写过一本名叫《霜王》的小说,被人指责与康贝尔一篇名为《霜仙》的小说类似。然海伦.凯勒感到非常惊讶,因为自己根本没有读过《霜仙》这本书。后霍金夫人说,曾阅从《霜仙》里面挑选过一些故事讲给她听。海伦.凯勒也承认自己在早年的信件和初期的作品中,会把喜欢的句子通化,然后当作自己的想法一样把语句另外表达出来。足见,对美好的事物人人都会有同频共鸣与情感认同。一个人的创造并不是天生而成的禀赋,是经过无数次积累之后的加工打磨、推陈出新,在肥沃土壤和巨人肩膀上茂盛生长与看的更远。
此外,社会生活有其共性,每一个“柴米油盐”的场景都会是艺术和文字的源头,谁能保证没有相似之处。那怕一个人没有去过的地方与到过的陌域,有时也会因一种喜悦的美感,刺激人的“熟悉”神经,不由得告诫自己“我来过这”。所以,原创作品有的是属于人共同的审美属性,当然有的是独属个人品味与独白。而那些共同的审美属性,刻画出公众的内心触感与思想灵魂,从而称之为经典被沉淀下来。究竟是“融梗”还是巧合雷同,不能仅凭一种直觉去定论,否则就只能是牵强附会、一厢情愿,甚至略带矫情、故意“碰瓷”。
鲁迅先生《阿Q正传》可谓是一本绝唱,阿Q甫一问世、火了之后,人人都在揣摩“谁是阿Q”“先生在为谁画像”。当然,也不乏一些人找着找着,结果在自己身上找到了“融梗”,仿佛“阿Q就是自己”。其实,一部原创作品出来之后,就不在归属于作者本人,而在于读者本身。若能从中读取一个串联着的场景与人设,又这一个联想到下一个,甚至牵扯到一个“躺枪的自己”,不正是作品本身的魅力所在吗?
有些内容由于有限表达的约束,与他人有了交汇性的相似,也算不上侵权。有人把电影《少年的你》一句“总有一天我们会光明正大走在大街上”的台词摆出来,与剧版《白夜行》中的“只希望和你手牵手在太阳下走路”作对比。似乎咬定了前者在“融梗”后者,大有“上审判台”的架势。诚然,没有谁能直接证明《少年的你》编剧看过剧版《白夜行》,无非是从某个角度类比出似是而非的推演,显得在感觉上是一样的。但无论是逻辑纹理还是场景演绎,两句话有着分明的区别与迥异的风格。
想起《容斋随笔》记述,杜甫有一句诗文,“夜足沾沙雨,春多逆水风”,然白居易也有一句类似诗句,“巫山暮足沾花雨,陇水春多逆浪风”。两者乍一看,存在“融梗”之嫌,其实两种境界着实各有风采。用古人话来说,“英雄所见略同”。用西方哲语来说,“模仿是人类固有的天性和本能,艺术起源于人类对自然的模仿”。对于“融梗”,想引用网友一句话来反驳,“文字是仓颉造的,我们每说一句话都在融梗仓颉”。总之,法治社会还须回归法律轨道维护原创权益,净化原创空气与土壤,别被生造词搬弄是非、颠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