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青年法官刘磊
文 何巧云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青年法官刘磊,今年32岁,在法院工作已经近十年,他2007年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考入吴忠市中级法院后一直在民事工作岗位。为适应专业化、职业化的需求,他深钻法律知识,勤学善思,很快又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时通过几年法律业务工作的历练,积累了对案件分析研判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2013年顺利走上了审判岗位。虽然刘磊于2017年才正式进入员额,但实际上他已经有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办案经验,至今已经办理400余件民事案件。
工作中的刘磊
记者眼前的刘磊个头高挑,面容清瘦,文质彬彬,身穿合体的法官服,显得非常精干。面对采访,他谦虚地笑笑,说:“我还年轻,没什么可采访的,应该多采访采访院里的前辈。”在记者的一再请求下,他才和记者聊了起来。
看似寻常最奇崛
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将毕生精力投入到他所热爱的职业。法官这份职业,对于刘磊来说,担负着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是他终身热爱的一项事业。说起工作,刘磊打开了话匣子,10年间,他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早已从感性喜欢升华为理性热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最高追求,这个理想几乎成了我的座右铭。力求将每一起案件都办到最好,面对荣誉,淡然处之。”刘磊调侃说:“待我风华正茂时,不负韶华不负卿。”本是一句情诗,但刘磊有自己的理解:“韶华”就是要珍惜大好的青春年华,珍惜所有的时光在他追求的司法事业发展上有所作为,贡献自己的力量;“卿”就是来到法院、走进法庭、开启诉讼之门的每一个他要面对的群众。他知道,每一个走进法院的人都是带着千般艰辛、万般困难的,没有人愿意妻离子散,没有人愿意*清算,更没有人想要兄弟反目、朋友成仇,大家都是万不得已才走到这一步的,如果不能秉着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的心态对待案件,如果不能秉着换位思考、融情于理的态度去对待当事人,势必会伤害他们的感情,不仅不利于案件的处理,更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尤其是会引起群众对法官形象的质疑,对法律权威的质疑。这个内秀的小伙子,说出了他对法官职业的理解和深深的热爱。
“所以,每一名法官都有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官尊严的义务。”刘磊坦言。
年华有限,但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改革的责任是无限的,坚持公平正义、实现胜诉者权益的责任是无限的,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的责任是无限的。
刘磊为当事人讲解法律问题
在审理宁夏某砼业公司诉宁夏某水泥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中,该砼业公司以买卖业务无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和逾期违约责任为由,不愿支付6.5万元利息,不服一审判决向吴忠中院提起上诉。刘磊受理该案后,认真理清案件中涉及多家公司的债权债务,对所涉账目和对账时间精心核查,同时按照法律条款中规定的关于未约定逾期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确认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数额计算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宣判后,刘磊为尽快促成案件履行,确保胜诉当事人切实实现司法权益,多次和一审法院执行法官沟通,协助解决执行难题,最终促使该案在最短时间内顺利执结。
一枝一叶总关情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的能力全院干警有目共睹,大家都是认可的。”第一批法官入额遴选结束后,公示名单上没有刘磊的名字,庭长陈秀霞怕他受挫,不断地鼓励他。可是陈秀霞没想到,刘磊早已迅速地进入法官助理的岗位角色中了。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王某表示无论是调解结果还是法院的办案程序他都心服口服,“若不是法官的调解,我们的关系可能会一直恶化下 去,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原来在该起纠纷中,原被告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且常有经济往来,后来原告朱某从被告王某处以22万元价格购买宝马车一辆,只开了一个月该车即被一抵押权人扣押回湖北,后双方共同到湖北与抵押权人就该车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未果。朱王二人因此产生矛盾,朋友关系破裂,朱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退还购车款,一审支持了朱某的诉请。该案主办法官交由时任法官助理的刘磊进行处理。因二人之前的密切关系,很难认定已付车款和已还车款金额。为弄清事情真相,找准问题焦点,有效化解矛盾,刘磊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对双方往来账目认真核对梳理,发现王某可能存在将一笔转账主张成两笔的情形,经过数次询问,发现其陈述存在诸多矛盾与不合理之处,后经过做思想工作,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承认做了虚假陈述。刘磊又从双方是多年朋友关系的角度,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二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该案得以顺利调解,在签收调解书时当场履行调解款项。
刘磊与同事研究案情
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员、法官助理岗位上的历练,让刘磊懂得如何更好地把握双方矛盾的焦点,更好地理清案件的逻辑关系,更好地在调查质证中紧抓重点,处理证据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在当事双方表达诉求的过程中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态度,做到对案件眼中有人、心中有数,为后期的调解或判决工作打下基础。他善于学习,长于总结,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圆满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让一个又一个案件当事人满意而归。
怜子如何不丈夫
刘磊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考虑到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和母亲愿意竭尽所能抚养孩子的实际情况,结合案情,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将孩子判给了当时条件不是很宽裕却愿意为孩子付出更多的母亲。审判席上,孩子的母亲垂泪道:“我没想到法官能理解我,能够决定由我抚养孩子,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我离不开他,我一定会尽全力将他抚养成人,绝不让你们失望。”法官刘磊知道,这不仅是一纸判决,更事关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成长,他既要秉持公正,又要容情于法,护他周全。
如今的刘磊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谈起家庭时他总是面带微笑。妻子也是一名公务员,在他工作中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他们是生活中情深的伉俪,也是工作上彼此的良师益友。他说,只要自己有时间,愿意多陪陪家人,陪陪孩子。刘磊的父母退休前也是司法工作人员,对他的成长影响很大,他所学的专业,包括所从事的事业都离不开父母的支持和鼓励,遇到困难时的一句关怀,十字路口面对选择时的一个建议,关键时刻精神上的支撑和推动,都让他更加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更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
入额一年以来,刘磊已办理案件150余件,参加合议案件300余件,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他所办理的民事案件中,无被自治区高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被再审审查案件,无超审限、无带病文书、无上访缠诉及矛盾激化等现象。采访中,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说起刘磊都是赞不绝口,竖起大拇指夸赞这位年轻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