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就雪山冰川冻土专列条款,规定建立健全保护制度,将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严格控制人为扰动,开展雪山冰川冻土与周边生态系统的协同保护,维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冻土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等。这对于响应气候变化,稳定江河冰雪水源,保障未来水安全,有重大现实和前瞻性意义。
青藏高原之所以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我国和亚洲多条重要江河的源头,不仅因为世界屋脊地域辽阔,产流多,更有累积和融化相对稳定的“固态水库”冰川做后盾,全国4.8万条冰川除少量分布在新疆外,主要在青藏高原。然而,堆出于岸流必湍之,青藏高原也是全球气候变化敏感区,冰不耐热,增温效应导致冰川正在发生异常变化。有关研究表明大部分冰川都在退缩,厚度在变薄,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初,冰川面积缩小约18%,年均减少243.7平方千米。最新科研成果显示,2000年至2020年,青海省冰川数量、面积和冰储量分别减少128条、464.63平方千米和29.58立方千米,固态水正在快速融化。
物质不灭,固态水减少之日便是液态水增加之时。水文数据等资料显示,1956-2000年、2001-2021年、2005-2021年3个时间段,青海省年均出境水量分别为596亿立方米、660亿立方米、686亿立方米,出境水量呈递增之势,年均2005年之后比2000年之前多90亿立方米。同时,当地湖泊数量和面积快速扩张,2000年以来面积1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数量和面积,分别增加27个和2220平方千米。2009年以来,三江源地区大于50平方千米的湖泊群面积,平均每年增加51.76平方千米。
一些科学工作者认为,冰川融水量“先增后减”效应,必将使江河径流由“降水和冰川融水补给型”变成单一“降水补给型”,导致水循环过程和灾害风险加剧,水资源不稳定性增加、可用水减少等,许多人对此忧心忡忡。无疑亚洲水塔“红色警告”一再响起,如何缓解增温效应和冰川退缩,怎样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种种不确定性,是国家正在以双碳目标等举措积极应对的重大问题。《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固态水库冰雪纳入保护对象,可谓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然而,也有只见江河源头水量增多而不见冰川加快消融,以至于把这一变化经常作为生态保护成绩予以宣传推介的,见诸于媒体的赞美不绝于耳。如:中华水塔水源涵养能力增强,出境水量呈现递增趋势;十年来黄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提升,湖泊数量由原来的4077个增加到5849个,湿地面积增加104平方千米;三江源国家公园从试点到正式设立,水体和湿地面积增加300多平方千米;通过持续治理、久久为功,青海湖面积相比10年前增加约220平方千米,相当于100个西湖的水量等,“绿色宽慰”之情溢于言表。
这就有些矛盾了。绝不怀疑近年来三江源地区水量增加的说法,从有关数据看无论河流外排水还是当地湖泊湿地水,确实都比过去多了。也绝不半点抹*青藏高原地区多年来艰苦卓绝的生态保护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水量增加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究竟是气候变化促进冰雪融化成水,加大了对河流湖泊湿地的水补充,是示于世人的红色警告,还是缘于生态保护显著增加了当地降雨量,以致可以视作绿色宽慰,这不仅涉及到对气候变化影响高原水塔的科学认识,对生态保护可能效应的科学评估,也事关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关立法精神的认识和保护规定的落实,理应实事求是搞清楚才是。
气候变化是大趋势,冰川加速消融退缩也是事实,均系国内外环发领域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客观说当前三江源区水量增加,应该主要是冰川融水补给多了,增温效应使固态水更多变为液态水,冰川变少变薄和地表水、外排水增多是因果关系,实质是被动的有水快流、寅吃卯粮,隐含着未来河流水量减少等严重的水安全问题,就可持续发展而言是挑战而非机遇。
而一个地方降雨量主要是气候系统在主导,一般是常数,通过生态保护很难显著增加,我国干旱地区有很多自然保护区,并未使当地由干旱变得稍微湿润一些,建立自然保护区也从来没有增加降雨量方面的诉求。从更大区域看,黄河径流量只有长江的近1/20,流域性水资源高度紧缺,近年国家十分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但据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分析,2022年黄河流域降水量为477.7毫米,仅接近常年水平,也说明生态保护和降雨量并无显著相关性。三江源区气候暖湿化明显,格外重视生态保护,还开展人工增雨等,也许降雨量有所增加,但无论如何不能把冰雪加快融水的因素排除在水量增加之外。
看来,三江源区生态保护有关推介、宣传,急需克服窃喜于随冰川消融而来的水量增加甚至作为工作成绩,势必陷保护于更大被动的做法,以利把思想尽快统一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精神上,自觉增强水量增加的红色警告感,破除水量增加的绿色宽慰假象,积极为减缓冰川退缩、减少固态水非正常大量变为液态水,做出更多适应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