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禹
摘要:本文概述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三氯甲烷的物理/化学危险性、健康和环境危害、生产使用信息、GHS危险性分类和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信息以及国内外法规管控措施信息等。
现将该文稿发表在今日头条个人公众号《李论化学品管理》上,供国内关注新污染物治理的各界读者阅读参考。
2022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该清单列出了14种(类)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名称、CAS登记号以及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将该清单中新污染物三氯甲烷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环境危害以及国内外采取的管控措施信息整理说明如下。
1、标识和性质中文名称:三氯甲烷;氯仿
英文名称:Trichloro methane; Chloroform
CAS登记号:67-66-3
分子式:CHCl3
结构式:
2、物理/化学危险性该物质为无色挥发性液体,有特殊气味。
与高温表面或火焰接触时,该物质分解生成含氯化氢、光气和氯气的有毒和腐蚀性烟雾。
该物质与强碱、强氧化剂和铝粉、镁粉剧烈反应,有着火和爆炸危险。
详尽物理化学性质参见本文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信息。
3、健康危害该物质使皮肤脱脂,可能导致皮肤干燥或开裂。 该物质可能对肝脏和肾脏有影响。 该物质可能是人类致癌物。
毒理学数据:
急性毒性:LD50(大鼠经口) 695 mg/kg
LD50(兔经皮) mg/kg
LC50(大鼠吸入) 47.7 mg/L/4 hr
该物质急性或慢性健康危害参见本文的欧盟GHS分类和标签要求以及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信息。
4、环境危害该物质对水生环境有害,且具有长期持续影响。参见本文的欧盟GHS分类和标签要求以及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信息。
生态毒理学数据:
急性水生毒性:LC50鱼类(96hr) 13.3 mg/L(最小值);300 mg/L(最大值);28 mg/L(平均值),报告的研究数目:41
LC50溞类(48hr):29 mg/L(最小值);758 mg/L(最大值);66.8 mg/L(平均值),报告的研究数目:9
5、生产和使用信息主要用于制造氟利昂22,医药上用作溶剂和麻醉剂,也可作为橡胶、树脂、油脂的溶剂 。
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化工产品及生产厂家数据库》数据显示,2009 -2015年期间,我国共有23家企业生产三氯甲烷产品。
国际劳工组织(IL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专家组以及欧盟委员会合作编制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卡的基本信息如下:
7、GHS分类信息以下为欧盟发布的GHS分类信息。
8、国内外法规管控措施信息欧盟:
根据欧盟《REACH 条例(EC No 1907/2006)》 附件 XVII 第32点至第38点的规定,该物质和制剂上市销售供公众使用和/或其使用方式不能排除向环境释放时(例如,作为纺织品和表面清洗剂使用),其浓度不得≥0.1%(质量)。
根据欧盟《REACH条例(EC- 1907/2006)》 附件XVII第 3. 1款规定,该物质的销售和使用不得用于装饰品、游戏和娱乐物品。
用作装饰灯的燃料(数量≤15L),且标签上标有危害性说明术语(H304)的物质,不得含有染料和/或香水。
根据欧盟《REACH条例》 附件XVII第28、第29和第30项规定,当该物质或混合物中物质浓度达到或超过《CLP条例》规定的浓度限值时,该物质不得上市销售或用作其他物质的成分或混合物向公众供应。
在该物质或混合物上市销售供专业用户使用时,供应商应当确保此类物质和混合物的包装标签上标有“仅限专业用户使用”字样。
根据欧盟《REACH条例》 附件XVII第75项规定,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混合物不得上市销售用于纹身目的。
2022 年 1 月 4 日之后,含有特定浓度化学物质的混合物不得再用于纹身目的。这些物质包括:
—根据《CLP条例》附件VI第3部分确定为致癌物质或生殖毒性物质(不包括仅通过吸入接触引起健康影响的分类);
—根据《CLP条例》附件VI第3部分确定为皮肤过敏、皮肤腐蚀、皮肤刺激、严重眼睛损伤或眼睛刺激的物质,
—根据欧盟《化妆品条例(EC- No 1223/2009)》附件II或附件IV中所列特定条件的物质 ,以及《REACH 条例》附件XVII附录13(第75项)所列物质。
一般来说,上市销售用于纹身的混合物标签上必须标有“用于纹身或艺术化妆的混合物”字样。
从 2022 年 1 月 4 日起,如果没有这种标签,该产品不得用于纹身目的。应当在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提供进一步的安全信息。在将混合物用于纹身目的之前,使用该混合物的人员应向接受手术的人员提供该信息。
三氯甲烷具有下列健康危害类别 [H2急性毒性 类别2(全部接触途径)或类别3(吸入和经皮肤)],需遵守欧盟《塞维索指令III( Seveso DIRECTIVE III 2012/18/EU )》关于重大危险源设施的管控要求。
美国:
根据美国《清洁空气法》的规定,要求EPA对有害(毒)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法规监管。三氯甲烷被列入EPA发布的《有害(有毒)空气污染物名单》中。
采取的措施包括:减少工业来源的有毒污染物排放; 通过制修订更严格的新排放标准和使用清洁燃油来减少机动车辆发动机的排放;通过实施自愿性计划,解决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等。
根据美国《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的规定,当一种危险物质泄漏释放量≥其应报告数量(RQ)时,(三氯甲烷泄漏释放量10磅),必须向国家应急响应中心(NRC)做出报告。
根据《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第313节规定,美国EPA 要求超过规定的临界数量制造、加工或使用TRI名单所列有毒化学品(包括三氯甲烷)的行业企业,必须每年向EPA及其所属州指定主管当局填报提交TRI报告。美国EPA负责维护全国TRI数据库,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
日本:
氯仿被列入日本《促进掌握特定化学物质环境排放量及改善其管理法(PRTR法)》管控的第1类指定化学物质名单(Class I Designated Chemical Substances)中。
第1类指定化学物质是指在广域环境中持续存在,且具有人体健康危害或者阻碍动植物栖息或生长的化学物质。
该法要求任何生产和处置第1类指定化学物质企业经营者应当向政府报告其向环境中释放和通过废物转移的指定化学物质数量,并在向第三方转移或提供这些物质(和/或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时,以安全数据说明书(SDS)方式,提供关于这些物质危害特性和安全处理的信息。
此外,氯仿还被列入日本《大气污染控制法》管控的有害空气污染物(优先物质)名单。
有害空气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是指任何持续摄入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并且是一种空气污染源(不包括烟尘和烟雾以及特定颗粒物)的化学物质。
有害空气污染物候选名单由日本内阁环境委员会提出报告。国家主管省厅需要对这些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地方当局需要确定其污染的状况。企业经营者需要确定企业环境排放状况并控制其排放。有害空气污染物中,特别需要优先采取措施的化学污染物质被列为优先物质。
三氯甲烷还被列入日本《水污染控制法》管控的有害物质名单。
根据日本《水污染控制法》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有害物质(Harmful Substances)系指符合该法发布的内阁执行令第2条规定,对人体健康有危害风险的物质,如重金属镉。
三氯甲烷也被列为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管控的第1类指定危险物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名单中。
2022年日本颁布了《土壤污染对策法》,以确定指定有害物质(Designated Hazardous Substances)污染土壤的状况,并对此类污染物质引起的人类健康危害采取预防性措施。
指定有害物质系指根据《土壤污染对策法》第2条第(1)款发布的该法实施政令第1条规定指定的污染土壤时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根据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政令第31条第(1)款规定,发布的《土壤渗滤液的浓度标准》对加水洗脱到土壤中指定有害物质的数量作出规定。日本《土壤浓度标准》则规定了土壤中可能含有指定有害物质的浓度。
中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三氯甲烷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三氯甲烷被列入(二)“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管理。
2017年 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和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三氯甲烷被列入该名录中。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2019年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三氯甲烷被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
2019年7月23日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三氯甲烷被列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
对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三氯甲烷,要求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
(1)禁止生产含有三氯甲烷的脱漆剂。
(2)依据《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水基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有机溶剂清洗剂中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含量总和不得超过0.5%、2%、20%。
(3) 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等三氯甲烷排放管控要求,实施达标排放。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三氯甲烷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参考文献
[1] IFA. Trichloro methane, GESTIS Substance Database, [2023- 1-12] ,
https://gestis-database.dguv.de/data?name=012870
[2] 生态环境部等.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部令第28号,2022年12月29日发布, [2022-12-30],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212/t20221230_1009167.html
[3] USEPA.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2023-1-8], https://www.epa.gov/haps
[4] USEPA. Consolidated List of Chemicals Subject to the 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EPCRA),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 (CERCLA), and Section 112(r) of the Clean Air Act (CAA), [2023-1-17], https://www.epa.gov/system/files/documents/2022-12/List_of_Lists_Compiled_December 2022.pdf
[5] NITE. NITE-CHRIP Database, [2023-1-17], https://www.nite.go.jp/en/chem/chrip/chrip_search/sltLst
[6] IPCS. ICSC-Chloroform [2023-1-19], https://www.ilo.org/dyn/icsc/showcard.display?p_lang=en&p_card_id=0027&p_versio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