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网友安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夫妻离异后,孩子想改名随母姓,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
安女士介绍,她于今年初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前夫对孩子就不再过问,此前承诺的抚养费也分文不给。为此,安女士向公安部门咨询:如果父亲不给抚养费,孩子的姓可以改随母亲吗?
针对安女士的问题,泸州市公安局在回复中表示:根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2020年修订版)(试行),公民符合以下6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公安部门解释称: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因抚养费问题需要改姓的,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