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区别其他机动车辆的一项重要信息,没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号牌,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然而,有的人却为了省下办理临时号牌的费用,用其他车辆的临时牌照充数,结果很严重!
1月17日,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在G72泉南高速来宾北开展统一行动时,一辆无牌的吉利小轿车驶入检查口。由于该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上前进行询问,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
检查过程中,民警对驾驶员徐某出示的一张临时号牌产生了怀疑。民警仔细比对之后发现,该临时号牌上的车架号与徐某驾驶的车辆车架号不符,且临时号牌上的车品牌也不一致,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扣留,并展开相关调查。
经询问,驾驶员徐某承认,其为了省下办理临时号牌的费用,就贴了一张其他车辆的临时号牌上了高速,心想交警只看车头上面贴没贴临时号牌,不会看日期和真实性,没想到在来宾北收费站出口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民警决定对徐某作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临时号牌登记信息与正式号牌一致,法律效力也一样,新车没有临时号牌上路或者临牌与车架号不符,将以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