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购买社保的方式有三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参加工作,成为公司职工,由用人单位会给员工缴纳社保;第二种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不过这种方法只针对于北京本地户口才能自己交社保,同时只能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第三种方法是社保代缴,通过社保代缴平台进行参保,每月费用包含社保费用和平台服务费。
一、职工参保: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是公司为新员工入职购买社保的时间期限为30天。
2、基于此规定,结合社保局一般是在15号前可以操作社保系统的特性,因此基本上所有公司关于新员工入职缴存社保的截止日期限定在了15号之前,也就是当月15号以前入职的人员当月可缴纳社保,当月15号以后入职的人员在次月开始缴纳社保。
注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员工试用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如公司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到当地人社局进行举报。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非北京户口是无法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北京灵活就业参保所需材料:
1.北京银行借记卡(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北京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2.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3.新参加保险还请携带:
⑴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⑵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张正面居中身份证复印件(A4);
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4.存档卡(东城人才一中心存档卡)。
北京灵活就业参保流程:
线下办理:
选择缴纳保险基数标准,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需要数量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核对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签署《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在北京申请灵活就业参保,只要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即劳动保障局;
线上办理
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办好一件事”专区-“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灵活就业模块申请办理灵活就业服务事项。个人填报、确认信息完毕并提交申请后,可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一、登录
1、访问
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行访问;
2、身份认证
点击页面上方的登录个人中心进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3、账号登录
用户可选择账号登录,输入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
4.短信登录
用户可选择短信登录,输入手机号、图形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手机收到验证码后输入到验证码框中,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