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口罩,可以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是公众保护自身健康的重要手段。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防止佩戴者吸入。根据目前对新冠肺炎的认识,就科学合理使用口罩制定本办法。
一、口罩的选用类型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最常见的一种医用口罩,防护级别低于医用外科口罩。
(二) 医用外科口罩:共有三层,中间有过滤层,可阻隔体液、血液、细菌和部分颗粒物。
(三) 医用防护口罩:指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标准的口罩,防护效果高于医用外科口罩,具有阻隔血液和传染性体液喷溅的能力。
(四) N95/KN95及以上标准的颗粒物防护口罩:N95是一个国际常用标准,指对颗粒物的过滤效率达到95%以上,数字越大,代表过滤能力越强。这种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适用于医务人员在医用防护口罩供应不足时的补充,但在手术室等高湿度或有体液飞溅风险的区域不建议使用。
(五)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又称防护面具,分全面型和半面型,在应急状态下使用。防护级别高于医用防护口罩,全面型可用于病人或疑似者插管、切开等操作。
(六)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也是应急状态下使用。增加了以电为动力的送风装置,降低使用者的呼吸负荷以改善其舒适度,在较高送风量条件下,可阻止吸气过程中外部污染空气漏入面罩,同时将呼吸、眼、面及头部防护结合在一起,实现综合性职业安全防护需求。
二、口罩的佩戴原则
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
(一)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三)有疑似症状人员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四) 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婴幼儿不宜戴口罩。
(五) 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但也有降低咳嗽、喷嚏和说话等产生的飞沫播散的作用。
三、口罩的选用原则
(一)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
(二)医用外科口罩:普通门诊、病房工作医护人员选用;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医院、机场、火车站、地铁、地面公交、飞机、火车、超市、餐厅等相对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选用;从事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选用:居家隔离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选用。
(三)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选用。
(四) 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推荐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工作时选用。
四、口罩的佩戴方法
(一)佩戴口罩前应保持手卫生。
(二)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 ,金属条在上。
(三) 先将耳挂挂于双耳,再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向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四) 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
五、口罩的用后处理
(一)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摘除口罩后注意手卫生。
(二) 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不得进入流通市扬。
(三) 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在没有弄湿弄脏的情况下,可以反复使用。如果口罩仅使用较短时间,可以摘下口罩置于通风环境下, 自然晾干或晒干其中水分,防止表层菌群积累,可再次使用。
(四) 口罩经过清洗、加热或消毒处理会破坏口罩的保护作用和密合性,不能再次使用。
六、儿童口罩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一)儿童口罩应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06 KN95,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
(二)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三) 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四) 因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成人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