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融合,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增加农民收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19年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经省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