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市场的火热在过去一年间已经成为了一大不容忽视的市场事件,而关于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电子货币是否应该享有真实货币的地位,经济学界也一直存在着纷争。不过,至少当下在一贯行事风格保守的欧洲央行眼里,比特币仍是难当充当货币交换媒介的现实货币这一重任的。
欧洲央行周二(2月13日)在其官网刊出文章,用四方面的证据否定了比特币作为合法货币存在的法理根据。其具体内容如下:
虽然比特币被贴上了“虚拟货币”的标签,但事实上它只是通过电子渠道可以交易的数字代币。比特币没有实体的存在,并且只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经由复杂的数学公式随机生成并分配,而并非由单一的实体组织负责发行或管理。
所以,欧洲央行认为比特币确实属于虚拟资产,但远远称不上的货币,原因有下面四点:
首先,它没有得到任何实权组织的背书;
与实体货币不同,比特币并非由央行发行。与之对应的是,每一张欧元纸币上都有欧洲央行行长的签名,并且得到欧洲央行的背书,可以在欧元区各国进行支付活动。但比特币却无法得到任何有实权组织的背书,并且其币值本身也没有得到任何机构的强制担保,因此它无法作为一般等价物在经济活动中得到各方交易者的认可。
其次,比特币并未得到广泛的支付认可;
承接上一点,如果比特币是和欧元一样的货币,那么它就应该在欧元区各国获得畅行无阻的支付流动能力,但事实上,能够使用比特币来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场所至今仍是凤毛麟角。而即使买卖双方都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媒介,这笔交易本身也会变得相当费时,且交割成本不菲。
第三,比特币用户缺少必要保护;
比特币没有得到任何政府机构的保护,其使用与存储又必须通过互联网进行,这就给了窃取比特币的黑客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而一旦发生损失,受害者可能面临申诉无门的困境。
最后,比特币币值波动过大;
货币的基本特性是要价值稳定,拥有保值功能,如此才能确保同样商品的价格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过于激烈的变动,比如说,以欧元计价,今年去商店购买某样商品,和明天去买或者明年今日去买,价格都不会相差太大,但是比特币则不然,其价格往往暴涨*,一日之内就可以出现两位数百分比的涨跌幅度,在此状况下,市场商品无法以其为锚获得稳定定价。
综上所述,比特币并未具备货币的一般属性,诚然,大家可以通过投机炒作比特币来获利,并且在此过程中也有蒙受损失亏本的风险,但这与一般意义下的外汇交易却不可同日而语。
但即使如此,在面对“会否考虑禁止比特币交易”这一敏感话题时,欧洲央行却也只是顾左右而它,称既然比特币不是货币,那么禁止或者监管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都显示并非其作为货币政策监管部门的本职。只不过,考虑到比特币交易充满风险且投资者缺乏保护的状况,欧洲央行会出于好意向公众发出不具有约束力的友情提醒与交易警示消息,但也就充其量如此了。
本文源自汇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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