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做为军人,在外出办事,或者休假探亲时,除有红帽徽红领章的军装外,还得有部队为其出据的二种凭证。用的最普遍的是—军人通行证,此证一般由团级以上的军务部门掌管。当干部、战士需要探亲时,由单位领导逐级请示后,在你出发前,会发给你一张盖着本单位番号的红色印章的—军人通行证。此证是有存根的,探亲归队后要及时上缴备案。
虽然叫证,其实是一张10x3的长方形纸,可折叠成三段,左边是伟人的语录,右边是注意事项,中间正文《军人通行证》。内页面,填写了;出发地—中转地—终到地及证件的有效期。看似简单,实则很严谨,起点、终点、时间规定的清清楚楚。
七十年代,交通还很落后,有些家在偏远省份的战士,路上往往要走三、四天,途中购买车、船票及住宿,都用得上军人通行证,如在中转站有部队的招待所,持证可以免费入住。如果碰到困难,不管本兵种的还是兄弟部队的,只要有通行证,都会帮你解决。但前提是,你的行程是在通行证规定的路线图范围之内。当时的军人都很守纪律,加之探亲假很短,对于久别家乡的人,最大的愿望是早日见到父母亲人。
假如在部队因公出差办事,除持军人通行证外,还要有一张政治部门开据的介绍信,对接的兄弟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见到出示的介绍信后,会接待及配合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当年我因接兵、外调等临时工作,住过不同军兵种的招待所,那种温暖如家的服务,干净整洁的环境及各地风味不同的便餐…至今记忆犹新,即使军装颜色不一样,但浓浓的战友情,体現的特别亲切。
悠悠岁月,一恍多年过去了,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互联网、高铁的快速发展,注定一些传统的东西要消失,但做为特殊时期的凭证,有过那个年代经历的人,一定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