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级别分为正处级乡镇(如直辖市下辖区乡镇)和普通正科级乡镇,其中大部分乡镇都是正科级乡镇,本文以正科级乡镇为例。
乡镇一般配置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分别为党委*1人,党委副*、镇长1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1人,分别主持党委、政府、人大工作。
配置副科级领导干部若干,主要分为党委副*、党委委员、副镇长、人大副主席几类职务。每个地区配置不一样,从几人到十几人。
除了职务以外,根据2019年6月实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乡镇还设置有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等职级公务员职位。
具体配置为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本单位公务员编制的2%,三、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本单位公务员编制的10%,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本单位公务员编制的60%。
同时实职领导干部(正副科领导),也可以晋升职级,如XX镇党委*、四级调研员,XX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