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要出台《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特性成为市民出行首选代步交通工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通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60余万辆,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因未实行登记管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足、违章行为突出,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违法多、事故多、处理难。仅2018—2019年间,全市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占比25%,电动车肇事肇祸亡人数占比高达37%。同时,因“车与主”的信息无法及时掌握,给涉电动自行车的侵财案件的防范、破案及追赃后的返赃工作带来较大压力和难度。4月份,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市委*刘雪荣同志在调研督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提出,要切实加强电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市公安局依据国家、省道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逐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经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2. 任务目标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与使用全流程监管。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上牌管理制度,有力制约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大肆销售,有效震慑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号牌管理制度,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3年以后不得再上路行驶,以此推动非标电动车的逐步淘汰。
3. 特别说明
《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不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其中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登记和通行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三年过渡期,实行临时号牌管理。过渡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核发临时号牌。

黄冈市“慢行文明”创建
黄冈交警再掀电动车治理热潮,大力支持电动车带牌销售,着力推行“慢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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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车主购买新车时或者前往登记上牌时,一定要记得先取得符合相应准驾资质的机动车驾驶证,然后戴好安全头盔,否则在你买车回家的路上或者前往登记上牌时,甚至试驾时就已经违反了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当然,如果你是为了给亲戚朋友购买摩托车、电动车,自己又没有驾驶证,也可以带有准驾资格(已取得相应驾驶证)的亲戚朋友去驾驶,前去提车或上牌。

五、摩托车、电动车常见
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摩托车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
包含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
1.无证驾驶:罚款200—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2.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记2分,罚款50元。
3.驾驶摩托车违规载人:罚款50元。4.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罚款10元。
5.驾驶摩托车逆行:记3分,罚款200元。6.驾驶摩托车违规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
7.摩托车驾驶员人酒后驾驶: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8.未购买交强险:不能通过车辆年检,处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9.车辆未年检:记3分,罚款200元。
10. 未悬挂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11. 违法加装遮阳蓬(伞):强制拆除,并核查驾驶人证件信息、车辆信息。
12.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 2000元罚款 一次记满12分
一年内再次酒驾的话会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 2000元罚款 吊销驾驶证。
13. 醉驾:约束至酒醒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只要你醉酒驾车了,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电动车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
单指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范畴
1.闯红灯:处罚款50元。
2.在机动车道内通行:处罚款30元。
3.二人共乘:处罚款10元。
4.非机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处罚款50元。
5.非机动车驾驶人 酒后驾驶:处罚款50元。
6.非机动车逆行:处罚款20元。
7.未悬挂号牌:处罚款20元。
8.违法加装遮阳蓬(伞):强制拆除。
9.酒驾:处罚款50元。
前方高能预警!
【闯红灯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