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明确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8:00网上报名
5月13日至5月14日面试考试
有关事项如下
↓↓↓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6月14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云南省的社会考生(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2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面试网上报名。
3.2023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直接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自2022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增学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面试考区设在各州(市)考区(除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之外)。2023年上半年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报名时间截止即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报考。面试大纲详见《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文山考区、普洱考区、怒江考区、迪庆考区采用现场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限内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其他考区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右侧“成绩查询”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进行网页打印)。
3.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已取得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六、注意事项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一)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区咨询电话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