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
珠城市民吃得开心、吃得放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广大餐饮单位和消费者
做出温馨提示
“年夜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对餐饮单位的提示
(一)合法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二)加强人员管理。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三)保证食材新鲜。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保存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帐。
(四)保持环境清洁。后厨加工区域无明显油污,防鼠防蝇等设施齐全,刀具无锈迹,砧板无霉斑,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五)食品规范储存。冷藏冰柜温度应为0~8度,冷冻冰柜温度应低于-12度,冰柜中食材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存放。食品原料储存时应离墙离地放置。
(六)规范食品留样。超过100人的聚餐时,应做好食品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专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七)餐具清洗消毒。配备与供餐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保证餐用具经严格清洗消毒后存放。
二、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就餐前应注意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取得有效经营许可以及是否有公示员工健康证。
(二)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感官性状明显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三)点餐时应该根据就餐人数适量点餐,吃多少点多少,厉行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倡导文明就餐,鼓励使用公勺公筷。
(四)如遇到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同时,注意保存好就餐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来源:蚌埠日报社 记者 何沛 编辑 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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