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从2019年秋季高一年级起,本市将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使用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修订后的各学科教材。
每学年1周社会实践 可根据实际开展长短课
根据新课程,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市教委表示,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学生通过18课时的科目内容学习可获得1学分,科目教学时间安排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体育与健康三学年持续开设
从课程类别上来看,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市教委表示,结合本市实际,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从时间来看,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个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其中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
从具体科目来看,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
其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开设年级及课时由学校按照课程标准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课程指出,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学校可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统筹规划与实施。
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学科必修课程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六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两部分内容。选修课程(含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144学分方可毕业
按照要求,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在选修课程学分中,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社会实践6学分,包括党团活动1学分、军训2学分、社会考察2学分、职业体验1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
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
严禁抢赶教学进度 鼓励探索跨校选课
市教委表示,各校要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和本意见,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要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科学均衡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严格按照科目设置和学分要求安排教学工作,不得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同时要重视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合渗透,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鼓励各区各校因地制宜,组织区域或校际课程选修、线上课程修习,探索区域、学区、集团学生跨校选课、教师跨校兼课的流动机制,满足学生选课选考及个性化学习需求,有序扩大学校课程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