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12月18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通知,面对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南宁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根据通知,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据了解,为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南宁市教育局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2月19日—23日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也做出调整:
全市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放寒假;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12月24日起放寒假;
高中非毕业年级自12月31日起放寒假。
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玉林
玉林调整中小学放寒假时间
12月17日
玉林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调整玉林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
及中职学校寒假时间
具体如下
↓↓↓
一、玉林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19日起放寒假。
二、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抓紧时间完成教学任务,提前安排期末考试和期末工作。
三、玉林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钦州
钦州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调整
12月19日上午,记者从钦州市教育局获悉,钦州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了调整。
钦州市范围内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将于12月20日正式放假;小学和初中的放假时间分别为12月24日、12月27日;高一、高二放假时间为12月31日;高三则以校历规定进行放假。目前未放假的中职学校按初中的放假时间进行放假。钦州市教育局对各个学校的期末考试、假期安全、“双减”政策落实等工作分别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记者 周隆富)
河池
河池市教育局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
12月19日下午,记者从河池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对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作出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0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非毕业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至2023年1月13日,1月14日起放寒假。
针对放假安排,该市教育局同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全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检测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假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少坐公交车等。要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各学校、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县(区)各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但最迟不能超过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河池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河教发〔2022〕51号)校历规定的放假时间;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记者 覃铮)
柳州
柳州市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
12月19日,记者从柳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柳州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记者 莫一科)
防城港
12月19日,防城港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防城港市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2022年12月20日至学期结束,全市幼儿园幼儿居家学习;2022年12月24日至学期结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家学习;2022年12月31 日至学期结束,全市普通高中非毕 业年级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居家学习;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学生居家期间,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幼儿 园)要持续做好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开 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与 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发挥家校协同防控、育人作用,做好学生心 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要落实“双减”政策,结合学业质量要求,科学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各学校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收费补课。
来宾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及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
和放寒假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日常生活的冲击和影响,全力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放寒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2月23日前,高中一、二年级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相关工作。期末质量检测延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具体检测时间另定。
高中三年级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和期末相关工作。
疫情形势比较严峻的学校,由学校研判,可再适当优化调整期末工作安排,具体调整计划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高中一、二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
高中三年级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假前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关注重点易感人群。各地各校要紧盯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等易感群体,加大物资储备和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学校安全防护,提升师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三)错峰错时离校。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各地各校要制定科学周密的师生离校计划,组织师生错峰、错时、有序安全离校。
(四)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公众号、短信提醒、群通知等方式,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科学防控,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五)规范假期教育行为。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组织或参加校外补课。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参与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要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不到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要提醒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学生、家长强化风险意识,谨防受骗上当,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避校外培训风险。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贺州
来宾
来宾市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放寒假时间
广西新闻网来宾12月20日讯(记者 莫一科)12月20日,记者从来宾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发布了《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和放寒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来宾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高中一、二年级自2022年12月31日起放寒假。高中三年级自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百色
百色市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广西新闻网百色12月20日讯(记者 凌云冲)12月20日,百色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全市幼儿园自2022年12月21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全市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放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自2023年1月11日起放寒假。高一、高二年级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采取线下教学,之后至2023年1月10日可采取线上教学。高三年级原则上采取线下教学至 2023年1月10日。
根据放假安排,百色市教育局提出相关要求:在原定放假时间 2023年1月1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应提供托管服务;对于家长(监护人))均暂未返乡的学生要提供在校学习、生活的服务保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实际调整好放假时间认真组织好放假的各项工作;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家校联系,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假期规划,科学安排假期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