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有一位涂女士说,她12岁的儿子,背着自己偷偷买了部手机,她想想就气。
涂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小杨今年12岁,最近两天她发现儿子不对劲。
涂女士:每次早上,上课叫半天起不来。后来,我们就在他床上找到了这个手机。
原来,小杨是瞒着家里人,2月27号花了999元买了一部手机,专门用来玩游戏。尽管孩子私自买手机不对,但是涂女士认为,没有家长的陪伴,商家不该卖给孩子手机。
涂女士:这个手机我一定要退掉,因为售货员明知故犯,知道是未成年还卖给他。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沉迷手机,什么都不愿意干了,意志都会消沉。
那么vivo 店家对此是什么态度呢?
vivo 店工作人员:大人没给他钱,小孩是不可能有钱拿来买的,我们就会认为,是家长同意拿钱给他买的。手机是全新,没有拆封给他拿回去的,这他用过了,拆了封才说要退给我们。我们拆了封的手机是不能卖的,影响了我的二次销售,她单方面让我们退机,我们退不了的。就是双方承担一点,我们跟公司商量一下。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表示8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还属于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律师邹志斌:根据《民法典》第145条的规定,小孩买手机这种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他作为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认可的范畴,所以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监护人对这种行为予以追认。如果说商家没有得到这个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的话,那么这种行为本身是可以撤销的。小孩的家长,也就是他的监护人,有权对这种民事行为予以撤销,要求商家将相关的费用予以退还。
律师再次提醒,对于一些大额贵重物品和钱款,家长应该看护好,商家也应尽量在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的监护下售卖相对贵重的商品。事后,涂女士告诉记者,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商家愿意退还800元给涂女士。
来源: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