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8日,《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发布,《规范》提出,学校应建立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原则上每天不少于3次。
北京市教委介绍,本规范所称学校厕所,是指校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等建筑内的厕所和教学、办公等建筑物外独栋独立建设的厕所。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内容,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规范》指出,常规保洁原则上每天不少于3次,也可根据使用情况增加常规保洁频次,确保地面、墙壁、门、窗、纱、蹲台、便器、座圈、盖板、隔断板、洗手台、洗手(盆)池、墩布池、管理间等设施设备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无结冰,无积尿(尿碱污物)、无臭味、无蚊蝇,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废纸,无乱写乱画;对厕所天花板、立墙面、灯具等平时保洁不方便的地方应每周清洁一次,确保无灰尘、无蜘蛛网;保洁时应避开学生下课时间。每次保洁作业完成后须填写《学校厕所清洁记录表》。
此外,《规范》还提出临时保洁要求。每节课的课间10分钟后,应根据学生使用情况对厕所进行一次临时保洁,及时冲洗厕位及大小便器,确保干净整洁、无堵塞、无污垢;及时清理厕间地面、洗手台、面镜等区域,确保无水渍、无污渍;垃圾桶无满溢。每周应对厕所进行2次以上消毒除臭处理并有记录;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要及时采取灭*措施。
另外,学校应明确专人每天对厕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2次以上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确保供水、冲水、照明设施、水龙头和面镜等相关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厕位正常使用。每日检查情况应有记录。
《规范》还提到,学校应制定年度维修和日常养护计划,及时修缮维护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对各类设施设备检修一次,发生故障随时修复;每月应对地面、墙壁、窗户、天花板等检修一次,有问题随时清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