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研制,由济南市教育局基教处组织,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主的山东省驻济高校的相关教师合力完成,历时12个月。专家们在广泛调研济南市家庭教育指导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经过反复讨论与修改,数易其稿,精心修订完成了最终的《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
一、关于制定《纲要》背景的解读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近几年来,随着政治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文化需求也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优质教育的需求增加,特别是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许多家长已经不再满足于子女“有学上”,而是更加关注怎样配合学校把子女教育工作做得更好。另外,受社会上各种思潮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大众媒体多样化宣传的影响,儿童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不断呈现在大众面前。这些问题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在同样的学校教育条件下,儿童青少年的发展问题与家庭教育有密切联系,这进一步促使家庭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如何开展科学、有效的教育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广大家长需要专业、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
国家教育政策引领。党和国家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问题,2015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全国妇联等九部门也发布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2016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家庭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济南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这是本《纲要》发布的政策背景。
济南市教育局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家庭是人成长和发展的基石,是人生命的起点与终点,在人一生的发展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无疑会对增强国民素质、提高生活幸福感具有奠基性作用。济南市教育局作为济南市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始终把民众关心的事放在重要位置,把民生工程作为工作重点,有责任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同时,关注和解决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促进家校合作,促使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济南市家庭教育市场规范的需要。家庭教育需求的增长催生了济南市家庭教育市场的产生。近年来,济南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机构,虽然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一些家庭解决了子女某些教育方面的问题和困惑,但也存在规范性差、科学性难以保证、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整个济南市家庭教育需求等问题,尤其是从事家庭教育行业的人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和引导。本次出台的《纲要》将回应这些需求,从根本上规范家庭教育工作,保证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
二、关于《纲要》框架的解读
本《纲要》由总则、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等三部分构成。第一章是总则,该部分阐释了家庭教育的内涵及基本理念,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是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该部分按照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分别阐述了各个阶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以及在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三个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第三章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该部分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机制,从家庭教育途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家庭教育研究工作等维度阐述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
三、关于家庭教育含义的解读
学界对家庭教育的含义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纲要》中对家庭教育的界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1.《纲要》对家庭教育的界定将家庭教育置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传统框架内,体现了教育这一上层建筑对民事行为的规定性以及时代精神。家庭教育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之上。即强调在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今天,父母要自觉地、有意识地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子女实施教育影响,这不仅是对儿童青少年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遵守,使家长和子女都意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2.《纲要》对家庭教育的界定将家庭教育置于家庭生活的基础上,体现了家庭教育的独特性。家庭教育以血缘或者抚养关系为基础,这一特点为家庭教育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情感基础,使得家庭教育具有学校教育难以比拟的强大优势;而且家庭教育贯穿于人的一生,在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无处不在,处处都是教育的时机和场域。儿童青少年在家庭中积累的生活经验是学习的基础,亲子关系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以及人格发展的基础。
3.《纲要》对家庭教育的界定将家庭教育置于尊重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体现了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尊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是家庭教育有效实施的保证,如果父母及其他年长者不懂得遵循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教育理念和方法的错误,导致一些冲突和矛盾,给子女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因此,家庭教育强调教育的科学性,特别强调尊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
四、关于家庭教育三个基本理念的解读
当前,各界对家庭教育内容、目标、理念有不同的提法,本《纲要》是根据济南市政治经济及教育发展水平,特别是广大父母的受教育水平,提出了三个理念:
1.家庭教育以生活教育为基础
正如《纲要》所言,家庭教育对人一生发展具有奠基性、终生持续性以及代际传递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教育以生活为基础,源自生活又作用于生活。与其他专业性、职业性的教育不同,家庭教育体现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存在,又处处无形,就像空气之于生命。从教育内容上看,家庭教育一般没有固定的内容,常常是在家庭生活中遇物而教,遇事而诲,甚至于父母都不知道这些想法来自于哪里,教育就已经发生了;从教育方式上看,家庭教育往往是在生活中的一对一的指导和训练,方式方法较为灵活。本《纲要》就是要把这些还没有清晰意识到的生活教育元素找出来,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本《纲要》将家庭教育的第一个理念表述为:以生活教育为基础。
2.家庭教育以人格培养和道德养成为核心
人是群居动物,社会性是每一个儿童青少年成长中需要习得的特性,而良好的人格和道德素养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基础。人格培养既是生活态度、生活习惯的培养,也是为人处世、自我约束的道德养成,更是生活意识、生命价值的继承与传递。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子女人格培养和道德养成的第一站和核心区域,每个子女都是先从与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中学会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对待生命和生活的态度,所以,家庭教育的第一要务绝不是子女智力的发展,而是良好人格和道德素养的养成。基于此,本《纲要》中提出了家庭教育要以人格培养和道德养成为核心。
3. 家庭教育以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广义的家庭教育包括父母在内的全体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和影响,这种教育和影响,并不只是言语上的说教,更主要的是以父母自身的人生理念、生活习惯、为人处世的方式作为教育材料,并对子女产生影响,是对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家庭教育首先是父母或年长者自身的修养及全面健康发展,这是良好家庭教育的前提。许多子女在发展方面出现的问题,其根源多在于家庭,在于父母,既在于父母的教育理念,也在于父母的教养行为,特别是自身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与期望,以及父母没有为子女建设一个和谐健康发展的家庭环境。因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倡导父母关注自身全面发展,建立健康家庭教育理念,为子女提供温馨和睦的原生家庭环境。
五、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目标的解读
本《纲要》是面向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定的,根据济南市家庭教育实际情况,特别是济南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存在的问题,《纲要》提出三个基本目标:
1.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父母掌握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整体水平
这个目标包含了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的指导要求,通过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让更多的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内容和方法,减少家庭教育的盲目性,改变经验性和碎片化的现状,规范家庭教育行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确保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引导父母挖掘家庭自身成长和发展动力,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家庭教育的生命力存在于家庭自身,任何一个家庭之所以延续至今,一定会有自己成长的动力,以及延续下来的家庭传统。我们必须帮助家庭认识到这一点,并充分发挥其中的教育元素,在促进家庭和谐发展中建立家庭及子女的自我同一性。
3.促进家庭、学校及社区共同发展, 形成教育合力
每一个儿童青少年的成长都受着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面的影响,三种教育相互影响,共同影响儿童青少年的发展。家庭教育决定了儿童青少年发展的基础,但没有完善的学校和社区教育大环境,家庭教育就会失去支柱和依靠。只有三方合力,才能为国家培养出健康的接班人。
六、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原则的解读
为了实现家庭教育的目标和理念,保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济南市家庭教育实际情况,本《纲要》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原则、积极发展原则和实践性原则。
1.家庭教育应体现科学性。家庭教育的发生虽然带有很强的随机性,但它绝对不能是随意的,必须遵循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尊重个体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全面健康发展的人才。
2.家庭教育应遵循积极发展观。父母应该以发展的眼光,以宽容的心态积极地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而不应该以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入点,使得家庭教育局限在解决儿童青少年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上。
3.家庭教育的实施应坚持实践性原则。家庭教育需要在家庭生活实践中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帮助家长意识到教育离不开生活,家庭教育可以在家庭生活中随时随地地发生,并不需要开辟另一个课堂。家庭教育源于生活,指导生活,也应用于生活。家庭教育不是单纯的说教,而是在具体生活中实施的教育和熏陶。
七、关于本《纲要》适用年龄的解读
本《纲要》适用3-18岁儿童青少年的家庭教育。
1.《纲要》中没有涉及其他年龄段,并不是说其他年龄阶段的家庭教育不重要,0-3岁儿童和18岁以上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尤其是0-3岁儿童,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基础。但作为济南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管理工作针对的是3-18岁儿童青少年所在的幼儿园和学校,这个年龄阶段的家长自然是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
2.家庭教育效益具有持续性。有效开展3-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修正3岁前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有利于这个年龄段儿童的成长,而且也必然为他们18岁以后的成长和生活,包括他们未来的家庭生活提供有益的保障。
3.家庭教育是一项庞大的教育工程,做好每个年龄阶段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如妇联、社区等,这些部门应大力支持并参与到家庭教育工作中来,共同推进家庭教育这项利国利民的教育工程。
八、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与要求的解读
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与要求是《纲要》的主体部分,实施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关于家庭教育总体内容的确立
本《纲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确定为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这三个方面是儿童发展的根本,也是家庭教育的重点。这是由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实施场景以及实施时间的终生性决定的。生命教育即在家庭生活中引导子女认识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的价值,活出生命的意蕴,绽放生命的光彩,实现生命的辉煌,包括敬畏生命、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等具体内容。家庭给人生命,并以生命的传递为使命,因此生命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根本。生活教育是在生活中进行的,以日常生活为教育内容,具体包括生活自理能力、生活态度和人际关系(对待他人和自己)等几个方面。品德培养是家庭教育的关键,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最终目标,也是人精神生活的体现。由于家庭有生活背景、有生活材料,有深厚的情感基础,有血缘连接,因而能够保证品德教育的实效。
2.各年龄阶段内容的确立
《纲要》分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分别阐述了每个年龄阶段在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三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为了体现儿童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纲要》在教育内容部分,分别列出了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各年龄阶段的主要发展任务,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学校具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重要参考。当然,在这个基础上,学校也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或专业特长,进行家庭教育内容方面的拓展。
九、关于家庭教育指导组织管理的解读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组织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实施和顺利开展需要相应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作为基本保障。因此,为更好、更有效地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纲要》从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财政投入力度等几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市教育局、财政局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家庭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跟进相应的管理措施。
十、关于落实《纲要》的建议
为了切实保证落实本《纲要》的基本思想,建议各个学校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1.理解和把握《纲要》的内容和实质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纲要》的编制意图、内容体系、核心要求和使用的方式,更新家教指导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把家庭教育落到实处。
2.从学校实际出发,规划《纲要》的实施细则
通过学习《纲要》,学会如何正确评估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成绩、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求家教指导工作与学校德育各项工作有机整合的思路和策略,形成具有本学校特色的推进《纲要》实施的工作方案。
3.根据《纲要》精神提高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水平
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思,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的专业素养,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校相关保障条件的创设,包括指导工作的管理机制的完善,家庭教育途径的拓展,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健全、学校与社区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互动等,全面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