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这些考生可以免试一科!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注会专业阶段免试的人群,主要是以下三类: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根据免试管理办法,以上符合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的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考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02多地注协通知免试消息
广东
申请本年度免试的人员,可向所在地市注协咨询办理,需提交免试申请资料(资料一式三份):(一)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贴近期证件照片,经单位盖章);(二)审核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审核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四)审核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单位盖章)。四川
四川省2023年免试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免试申请资料纸质件直接提交到省注协。 办理免试所需资料:(1)当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可在省注协下载专区内下载);(2)取得省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批复文件(如川人社函、川职改办通、川人社办等),若发文单位是具有内评资格的组织机构,请一并附带人社部授权该单位进行内部评审的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3)由考生任职单位出具含有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省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批复文件文号(如川人社函[xxxx]xx号等)、批复时间等的人事证明(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中单位与现在所在单位不一致的,请原单位或者现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上述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提交省注协,提交时请一并带上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备查。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执行。办理免试须携带: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批准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前均可办理。山西
2023年免试申请的受理时间为4月6日—28 日(周六日除外),免试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报省注协考试部(1107室)审核:(一)《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二) 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免试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为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