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五年级下册的学习,数学概念越来越多,知识由易到难,学生掌握起来有点慢,尤其是学到“长方体和正方体”以及“分数的意义和性质”这两个单元的内容,感觉孩子们学习有些费劲,从作业批改来看简直是“一锅粥”的景象。有关长方体和正方体的反馈前面的文章有讨论过,现在就分数的“约分、通分”的易错点进行整理。
1.约分不彻底
约分的定义是:把一个分数化成和它相等,但分子和分母都比较小的分数。其要求讲分子和分母约成只有公因数1的程度,也就是说约分时通常要约成最简分数。
但是在学生作业反馈中,经常看到不约分或约分不彻底的现象。不约分,例如25cm用分数表示是( )m,即复习了厘米和米之间的单位换算,还巩固用分数表示的知识,其答案应该是1/4,可不少学生不化简,写成25/100,还有的约分不彻底,写成5/20。
约分不彻底,说白了就是“最大公因数”的知识点没有掌握。求两个数或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教材主要介绍了两种方法:列举法和筛选法,而短除法是放在“你知道么?”让学生课外阅读的。
列举法:是分别列出两个或几个数的因数,然后再圈出它们公有的因数,其中最大的那个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筛选法:是先列出其中一个数的所有因数,在里面圈出另一个数的因数,其中最大的那个就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以上两种至少要列出一个数的所有因数,在写作业的过程中,孩子们觉得列出所有因数有些麻烦,所以都倾向于第三种方法,即短除法。
短除法:将除法中的除号(√)倒过来变成短除号(∟),在短除号的里边写上被除数,在短除号前面写上这个数的最小质因数作为除数去除被除数,将商写在短除号的下面,余下这个数(商)如果还有质因数,则还得继续用同样的方法再除。即:得到的商做为新的被除数,用这个新的被除数的最小质因数做为除数去除它,依次类推,直到商是质数为止。将除数相乘即最大公因数。
另外,求最大公因数有3种情况:两个数成互质关系,最大公因数是1,即7和8互质,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两个数成倍数关系,最大公因数是较小数,即2和8,8是2的倍数,最大公因数是2;两个数除了既不是倍数关系,也不是互质关系,就可以用短除法来做,公因数是所有除数相乘。
在做约分的题目时,经常有学生约分不彻底,也就是最大公因数找的不准确,因此要巩固如何求最大公因数的方法,也就是要掌握上述三种情况,能快速找到最大公因数,约分就不在话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