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06198.HK)发布公告称,1 月 23 日,青岛港收到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表示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据此,青岛市国资委将向山东省港口集团无偿转让青岛港集团51%股权。
协议于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后生效。该协议乃参照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国家战略而提出,符合山东省政府主导的山东省国有资产内部整合安排。
青岛港集团为青岛港控股*,截至23日,青岛港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3,522,179,000股A股及97,924,000股H股,共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77%。此前,青岛市国资委及山东省港口集团分别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的51%和49%股权。
协议完成后,青岛港集团将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青岛市国资委将不再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任何股权,青岛港实际控制人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公告表示,该协议不会导致本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本集团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6日,总部位于山东青岛。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四大港口集团,青岛港(601298.SH,06198.HK)、日照港(600017.SH)、日照港裕廊(6117.HK)三家上市公司,金控、港湾建设、产城融合、物流、航运、邮轮文旅、装备、贸易、科技、海外发展、职教等十一个板块集团。目前,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共有19个主要港区、324个生产性泊位、310余条集装箱航线。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 董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