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法律层面,妾的地位变化是艰难曲折的。毕竟自辛亥革命前,我国的律法体系关于“男女平等”的内容几乎看不到一丝一毫,后面的法律基本完全无法从过去的法律当中汲取借鉴。
法律是带有历史的惯性的,都是在继承中不断发展,若指望民国那些娶了一堆姨太太的军阀们凭空造出一个保护妾的新法律,实在是不可能的。
而民国时期法律上对妾的保护,是靠司法在拉动立法,并且行进速度相当缓慢。
在立法层面,法律的进步主要体现在妾地位的提高上。在传统社会,夫、妻、妾所受到的刑罚待遇是截然不同的,夫与妻受到的刑罚比妾要轻上很多。
不过到了民国时期,基本打破了这种“同罪异罚”的规定,使得妾与妻起码在刑法上地位拉平了。
在民事立法方面,法律对于妾的保护基本是空白的,其权利和地位依旧是卑微的。这时候反倒是司法站了出来,通过一个个判例以及对判例的解释,对立法产生影响,缓慢推动立法的发展。
在这缓慢的进程中,妾的地位首先赢得了第一个进展——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这对于当时的妾们而言,已然是一个极大的突破,要知道吴国几千年的文明中,妾们的低贱和工具属性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可是通过司法对她们独立人格的尊重,妾们逐渐获得了许多重要的权利——受养赡,不得被无端遗弃或借故驱逐。
重要的是,她们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中,也获得了很大的自主权。
民初时,大理院规定他们可以单独申请解除关系,南京政府最高法院则规定,妾可自由随意与其家长脱离关系,且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
第二点,妾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独立的经济地位。虽说这时候的她们获得财产权依旧不完整,可是相比过去,她们的私产终于得到了承认,且他人不可侵犯。
民国时期,姨太太们的权利受到了更多的保护,一定程度上拥有了独立的人格和经济地位
而妾若是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还能获得一定的财产,这在封建时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受保护的。
而南京政府最高法院进一步规定为保障与前夫脱离之妾的权利,为了避免妾产生生活困难,因此前夫有义务对其经济给予一定程度的帮扶。
如此,妾便保证了与夫离婚后依旧有基础的物质保障,也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她们离婚的后顾之忧。
而第三件事,就是妾的子女权利保障。
由于妾与妻之间的权利获得了更多的平等,因此子女之间也不再有嫡庶之分,可以一定程度上继承家族的财产,虽说其能获得的财产还十分有限,但总归对妾的子女权利做了更多的保障。
范绍增的“姨太太外交”总的来说,民国时期对妾权利和地位的保护还是偏于形式,而一夫一妻多妾制更是基本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军阀地主们更是“涛声依旧”,“一夫一妻制”更多还是舆论空自呼号。
时人金石音便道:“粉白黛绿,争宠献媚,比瘟疫更厉害,比娼妓风流行的妾制,在二十年少年中国里,依然寄生着,繁荣着,甯非怪事!”
那时社会上稍有身份的人物,便想要显示自己的地位,那用什么方式呢?看你娶了几房姨太太——
一方面,姨太太是一个人财力的彰显,每养一个姨太太,就是一笔不小的账目,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说,把人家娶进来,本来就是图人家的美貌,那不得给人家精心打扮?
另一方面,公共社交在民国时期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大家没事便聚上一聚,带一个年轻漂亮的姨太太过去,是不是挺光彩照人的?
张宗昌不但养了难以计数的姨太太,而且还舍得在她们身上砸大钱,姨太太们每月的花钱数字简直触目惊心
所以娶姨太太在上流人物中,非但不受挤兑,反而是一种时髦。
如军阀张宗昌,便人称“三不知”,其中一不知,便是你压根不知道他的姨太太究竟有多少,是一个未知数。
张宗昌身边的副官李子清便讲,具体有多少个他确实是不知道,只知道光是在济南城就有二十五个,由他照顾吃用。
其中,张宗昌对七姨太尤其宠爱,在她身上砸了不少钱。如七姨太的卷毛狗,便是张宗昌三千大洋给她买的,她家装裱一座楼房花了五六千元,而她脚上的一双珍珠鞋,也有四五千大洋。
对于四姨太雅仙,张宗昌更是不惜千万钱给她下结婚聘礼。张宗昌其他的姨太太们纵容待遇比不上她二人,却也个个过着奢侈的生活,若以每人五百大洋为限,这些姨太太们每月至少得花一万四千五百大洋,其数目简直触目惊心。
而川军将领范绍增,姨太太的数量也不少,多达四十位,只是与曹锟、张宗昌此类军阀比,范绍增却风流而不下流,对这些姨太太们可“绅士”多了。
像张宗昌之流,对女子动辄强暴,从未真正把她们当人看过。而范绍增则对她们“礼遇有加”,还玩了一出金屋藏娇给她们看。
为了给这些姨太太们一个欢心的住所,范绍增便烧钱无数,在今重庆大礼堂对面的民国路,修建了一座豪华巨大的公馆——范庄。
这范庄可是奢侈极了,里面处处是新颖华丽的装修,令人心醉的亭台楼阁。而且这范庄可谓是“五脏俱全”,里面一应场所设施皆为齐备,健身房、台球馆、游泳池、风雨网球场、舞厅等应有尽有,可供姨太太们娱乐消闲。
更令人咂舌的是,这范绍增修了范庄还不够,还在龙巷修了一座公馆,只是相比范庄规模小了一点点而已,公馆旁则另有一座别墅。
这范庄里的姨太太们可是享了福,每人都有专属自己风光照人的居所。
而范绍增也是关了“满园春色”,日日在公务之余与这些姨太太们玩乐笙歌,别提有多么幸福了。
当然,范绍增也有一些“幸福的烦恼”。姨太太们多达四十个,虽不比皇宫后院,却也并不容易管理,因此范绍增又另外砸钱,给这些姨太太们配了总管事和管事,下面更是配有职责不同的下人,司机、花匠、打杂的、厨子,厨子还分中厨和西厨。
如此一来,这范庄才算是真的万事齐全,不需要范绍增太操心了。
不过范绍增花的这些钱,只是满足了姨太太们的物质需求,可是这四十个姨太太,范绍增哪“忙”得过来?
于是姨太太们不免饥渴,从而发生出轨事件。1933年的时候,范绍增底下有个叫紫菊的姨太太,便在范绍增供他去重庆读书时与该学校的校长王世均发生了亲密的联系。
此事刚被范绍增发现时,他还怒不可遏,不由分说将王世钧抓来关入了他的范庄里。后来王世钧和紫菊的父母专程过来替这二人求情,希望范绍增饶他们二人一命。
范绍增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是个仁义之人,他的火消了之后,便慢慢想起了夫妻情分来,想想毕竟他与紫菊夫妻一场,不必把事情做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