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史籍:
1、【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唐会要·卷三·皇后·天后武氏》
2、【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新唐书·卷七六·列传第一·后妃上·则天武皇后》
3、【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之,覆之以被。〔覆,敷又翻。〕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吾女!」昭仪因泣数其罪。〔数,所具翻。〕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资治通鉴胡注本·卷第一九五·唐纪十五·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上之上》
据史籍可以整理出四个观点:
一、为王皇后所*
二、为正常死亡
三、为武则天所*
四、历史上并没有小公主
观点一:说小公主为王皇后所*
1、此时武则天以王皇后争宠,而王皇后长门冷落,废后只是时间问题,以武则天的智商不会如此之愚钝。
2、徐敬业叛变,骆宾王所写的《讨武曌檄》一文中列举了武则天种种罪行,缴文对武则天的攻击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有强加之罪“弑君鸠母”,即谋*高宗并*死亲生母亲,却对“扼婴”之事只字未提。试想,双方处于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中,骆宾王甚至将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武则天头上,已达到煽动叛乱的效果,为什么没有将她最没有人性的罪行昭告天下?即便只是一点传闻,骆宾王也应该将之放大。可能原因有二:1)、民间不知此事。2)、“扼婴”案子虚乌有。
3、一部分史*载是武则天独自一人潜入室中,扼死小公主,那么请问既是独自一人,为何要告与他人,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观点二:说小公主是为正常死亡,武则天利用了这个机会
1、在古代医疗水平极其低下,即使是金枝玉叶也难免有无力回天的时候。
2、即使王皇后来过小公主的房间,也不排除王皇后并无养女经验,为公主盖被子,后一氧化碳中毒后死亡。
观点三:为武则天所*,嫁祸王皇后
1、武则天具备*女动机、性格、条件。(动机:当时争宠处于焦灼状态,其试图打破这个局面,但此时对于王皇后而言打持久战更为合适;性格:武则天有过一句名言“欲成大事者,至亲皆可*”,而王皇后性格简重,沉稳端庄;条件:武则天具备这样的条件,她是孩子的母亲,谁也不回想到“虎毒食子”)
2、即使王皇后想绊倒武则天,但小公主并没有使武则天的地位有所上升,而王皇后即*之,何不*李弘。
观点四:历史上并没有小公主更有史料证据能够质疑小公主是否确有其人。正史《唐会要》中有一部分专门收录公主的《公主传》,《新唐书》中作《诸帝公主传》,罗列唐朝诸帝的少则几位,多则数十位的公主的名字、生平及出嫁情况。唐朝早夭的公主很多,《公主传》和《诸帝公主传》也均收录在内,并注明“早薨”。而对于唐高宗李治诸公主的记录,却单单只有三女,并明确指出“高宗三女”,分别为义阳公主、高安公主和太平公主,并加以说明义阳、高安为萧淑妃所生,太平公主是则天皇后所生,并没有任何有关小公主的记录。难道不奇怪吗?其他的早夭公主悉数入传,甚至有的在《诸帝公主传》中加上“追封”字样,而被《新唐书》自己所控诉的,被武则天亲手*害的小公主却无迹可寻。历史上这位小公主甚至很有可能是不存在的!
支持一观点,便以另一观点驳之,因此便又有各种矛盾,毕竟这件事情的真相是属于作为女人的武则天,而作为中国历史上惟一正统女皇的她,以统治者的身份所做的一切才与这个国家的人民息息相关,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反思的。
今天以武则天“扼婴”一案为对象,是想说明,言论有它的价值,但言论不可盲信。自宋明理学之风日上,对武则天的评价便由歌颂变为贬低。直到现代,郭沫若先生为武则天“翻案”,历史学家才对她逐渐有较为公正的看法。但以武则天的气度,她自己大概都不屑于后世的评价,毕竟,不为自己歌功颂德而立无字碑的,千古只此一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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