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为实施“疫苗通行证”政策,香港政府公布从香港以外地区抵港者需获取“临时疫苗通行证”,以及在港外感染新冠病毒并康复者(非本地康复人士)需申报非本地康复记录,然后获取“康复记录二维码”的安排。
在此之前,过去14天内在海外地区逗留者必须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有认可的疫苗接种记录才能登机来港,完成疫苗接种指的是在抵港最少14天前已经按“认可的新冠状疫苗列表”所示的所需剂量,一般指的是两针疫苗。
也就是说,你至少需要接种2针新冠疫苗才可以入境香港,入港以后如果你是非豁免检疫对象,就会按要求接受7-14天不等的强制检疫。检疫完成后,如果你想顺利去一些需要出示疫苗接种记录的场所,在未接种第三针疫苗的情况下,可以申领“临时疫苗通行证”。
同时,为配合第三阶段的“疫苗接种新规”,政府也提醒,曾在本港以外接种新冠疫苗者,可以在香港继续接种本地提供的两款疫苗作为第三剂或加强剂。
完成加强针接种,即可申报第三阶段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即便临时疫苗通行证失效后,也可以在港内顺利出行。
下面就来看看港府关于“临时疫苗通行证”和“非本地康复记录”的获取安排吧~
01.关于“临时疫苗通行证”安排·临时疫苗通行证获取渠道
1)5月5日以后入境香港并且需要接受强制检疫者,在抵港时将在口岸(包括陆路和机场口岸)获发强制检疫令以及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临时疫苗通行证;
2)5月5日前已经在香港并且正在接受强制检疫者,可以在强制检疫期完成后到18间指定邮局填写申报表、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本人的检疫令,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3)5月1日及以后从内地或澳门入境香港,而无需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包括通过“回港易”、“来港易”计划抵港人士),可以到18间指定邮局申报自己的入境资料以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申报人需要填写申报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比如:
显示自己抵港日期的“回港易”/“来港易”的入境健康申报二维码,或者豁免检疫者获发的医学监察通知书
·有效期及失效后办法
临时疫苗通行证的有效期在抵港后起计算的180天(即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以凭借临时通行证代替疫苗接种记录进入一些需要出示疫苗通行证的指定场所。
完成申报后,你可以通过更新的3.2.3版本“安心出行”app储存自己的临时疫苗通行证,需要出示的时候扫码即可。
在临时疫苗通行证的有效期内,如果你的疫苗接种未完成,可以在本地提供接种的场所接种所需剂量的疫苗。接种完成后,及时申报更新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这样即使临时疫苗通行证失效了,也没有任何出行限制的影响。
02.关于“非本地康复记录”安排·康复记录二维码获取渠道
1)非本地康复者,可以在入境时于口岸申报自己的非本地康复记录,从而获发包含康复记录在内的非本地疫苗接种二维码
2)已在港的非本地康复者,可以到18间指定邮政局申报自己非本地康复记录,申报时必须填写申报表、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地区卫生当局发布或认可的康复记录,申报成功后即获发“康复记录二维码”
·康复记录有效期
“康复记录二维码”从康复日期起计180天(即6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非本地康复人士可以出示该码替代“疫苗接种记录”进入需要“疫苗通行证”的指定场所。
“康复记录二维码”也可通过“安心出行”app储存,在需要查核“疫苗通行证”的场所扫码扫码即可顺利通行。
对于尚未接种或只接种了一剂的疫苗的非本地康复人士,需要在“康复记录二维码”有效期内,尽快到本地提供疫苗接种的地点按量接种,以继续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接种完成后,获发包含康复身份的更新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
最后,在本港指定的18间可申报“临时疫苗通行证”和“康复记录二维码”的邮局分别是:
港岛区:邮政总局、七姊妹邮政局、香港仔邮政局、湾仔邮政局
九龙区:深水埗邮政局、机利土路邮政局、观塘邮政局、黄大仙邮政局、尖沙咀邮政局
新界区:葵芳邮政局、石湖墟邮政局、将军澳邮政局、沙田中央邮政局、大埔邮政局、荃湾邮政局、屯门中央邮政局、元朗邮政局
离岛区:东涌邮政局
如果你开学要入港,建议至少打完第二针新冠疫苗,可以打第三针的也赶紧打,这样过关的时候就能直接申领“疫苗接种记录二维码”,后期在港内出行会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