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县城的交通拥堵混乱现状,提升出行效率,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口县交警大队决定自2022年12月14日起,对城区范围内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进行现场处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云梦街、龙泉街、迎宾街全段。
二、违法依据,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标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罚款200元,违法代码为1039。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支持配合,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交口县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