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其中明确,3月11日,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5月13日,会计(高级)资格考试;10月15日,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11月4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另外,2022年税务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补考时间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编辑:赵莉
实习编辑:韩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