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车道车辆这么少换道行驶不会出事的”
“现在没车 不按车道走更快”
......
你会不会在开车的途中
有过这种侥幸心理呢?
为了“自己方便”
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隐藏着多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极有可能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导致交通拥堵
以及造成行车秩序混乱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6月2日22时17分,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靖高速公路大队接景泰收费所监控分中心来电称,有过路司机举报,在大队辖区400KM景泰方向有一辆重型牵引半挂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时间占道路左侧车道行驶且车速缓慢,致使后方来车无法通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接警后,民警立即向驾驶员王先生电话核实情况,王先生称:“自己驾车驾车经过定武高速,到达400KM时,前方一辆重型牵引半挂车一直占道路左侧车道,后边车辆较多,很危险,无奈之下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重型牵引车驾驶员蔺某,告知其违法行为,并通知路过大队时接受处理。
6月7日下午18时,驾驶员蔺某到大队,面对现场拍摄视频,驾驶员蔺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了相应的处罚,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大型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因此,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另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因此,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记分分值: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