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缅甸妇女拐卖到国外的多名人贩子,被判处了10年、15年的监禁。
2019年内,仰光省茂比镇哟基村的吴吞奈和玛瓦瓦呐,诱骗同村1名23岁的女性。两人对女子称,可以介绍其到国外的餐厅工作,供吃住,每月能获得30万缅币的工资。之后,女子被拐卖到国外当人妻。
茂比缪玛警局依据《反人口拐卖法》立案侦办,并在北部县区法院对涉案人员进行起诉。法院审理后,2022年6月30日,依据《反人口拐卖法》24条例,判处嫌犯吴吞奈和玛瓦瓦呐苦役及10年监禁。
此外,2020年,马圭省缪迪镇玛钦念千和杜挨桑,诱骗同镇1名40岁女性称,可以介绍其到国外帮人做饭,每月可获得30万缅币的工资,之后,将女子拐卖到国外做人妖。丹德伦彬地区警局,以《反人口拐卖法》24条例立案侦办,并移交马圭县法院起诉。经审理,6月30日,马圭县法院判处了2人苦役及监禁各15年。
与此相同,仰光省莱达雅镇玛伊凯索、沫沫乌、茂左和觉林等,对伊洛瓦底省拉布达洛镇1名29岁女性称,可以帮其找工作,然后将女子拐卖到卖淫窝点。为此,丹基地区警局以《反人口拐卖法》28(A)条例,立案侦办,移交仰光西部县区法院起诉,6月30日时,法院以范人口拐卖法24条例,判处了玛伊凯索和沫沫乌苦役及监禁各10年,对于在逃的茂左和觉列,则列为通缉犯通缉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