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到底是不是公务员,针对这个问题,估计很多网友都是一头雾水,有人觉得银行行长不是公务员,因为我国的银行是属于金融系统,并不属于公务员系统,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公务员编制。
但又有人说是银行行长是公务员,因为这些行长可以进入到公务员里面担任一些领导岗位。
比如前几天辽宁省选举产生了新一任省委常委,这里面就有一位常委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他就是张立林。
那为什么张立林会引起银行业的关注呢?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张立林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
张立林履历显示,张立林1971年1月出生,1997年7月从复旦大学经济系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毕业后进入农业银行,先后任农行上海市虹口区支行行长助理、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信用卡中心总经理等职。2017年5月,已在农行工作近20年的张立林来到建行,担任建行副行长。
但是在2019年7月,张立林离任建行副行长,担任辽宁省副省长。
看到这很多人都挺纳闷的,张立林一直在银行工作,银行又不是公务员系统,为什么他能够直接调任副省长呢?难道银行行长也是属于公务员,有公务员编制?
实际上我国的银行系统当中除了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属于公务员编制之外,包括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都不属于公务员系统,银行只是一个企业,自负盈亏,银行行长由银行发放薪酬待遇,并不是由财政拨付,这跟公务员是有很大区别的。
既然银行行长不属于公务员系统,也没有公务员编制,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直接进入到公务员系统里面担任一些领导岗位呢?
这里面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国公务员调任制度的存在。
虽然公务员系统领导的任职绝大多数都是从公务员系统里面产生,而且很多人都是一步一个脚印,一个级别的往上升,但是这里面也有一些例外,那就是可以从国企以及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当中调任一些人员进入公务员系统。
这种调任有明确法律法规。
《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另外,《公务员调任规定》第二条提到,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根据这两条法律法规,国有银行里面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可以直接调任公务员领导职位的,像国有六大行的总行行长副行长或者省级分行的行长,其实都属于公务职位,他们也有相关的行政级别,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行长就属于副部级,他们可以调入公务员系统担任对应的领导职位,这也是有很多银行领导能够跨系统担任一些地方或者部门领导的重要原因。
但想要从国有银行调任到公务员担任领导岗位,也并非任何一个人都能够随便做到,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和程序。
比如《公务员法》就明确提到,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而《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调任公务员系统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六条提到,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符合以上这些条件,而且没有被处分,没有犯过法的人,就有机会进入公务员系统担任领导职务,经过考察、公示等各种流程之后,没有异议的就可以正式任职了。
不过国有银行行长或者副行长调任公务员担任领导,也未必见得比在银行更好。
从实际情况来看,同等职级的公务员跟银行副行长的工资差距是比较大的,比如有很多行长、副行长年薪都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担任地方领导职务者,基本工资也只不过是几千块钱,就算把各种福利加在内,也顶多2到3万,这个工资水平跟银行行长副行长差距是比较大的。
当然能够混到国有银行行长副行长的人基本上都不差钱,对于他们来说要追求的更多是个人的成就和影响力,所以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调任地方担任一些领导职务,其实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