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出于保密的要求,工作单位必须守口如瓶,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儿。就是通信也明确规定:“无事不写信,有事少写信,写信不泄密”。
这封信的单位信箱:乌鲁木齐75号信箱152号。实际上,马兰远离乌鲁木齐500多公里。当时写信再等回信一个往返需要一个月时间,特别是在执行任务时,有时长达半年时间不能与家人通信。
1967年1月摄于马兰的老照片
摄于1984年
如今相片上的这俩位女军人,也是满头华发了。她们将最美好的人生奉献给了祖国的核事业。
金黄色的立功奖章,还有大红的立功证书——在那时,这可是入党、提*“通行证”!有了它,就是复员回家,也能安排到好的工作。
5功成身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