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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宁波8月15日电 从他人处低价购买来20元面值的假币,用酱油兑水浸泡之后,再用报纸将假币吸干,达到做旧的效果,然后到菜市场购买5元以下的商品,将假币换成真币,获取非法利益。目前,此案被告人吴某某已被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34岁的吴某某不务正业,又育有三个子女。经济拮据的他干上了浸泡假币换真币的“生财”之道。2018年5月3日6时许,吴某某拿着8张20元面值的假币到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中心菜场去买菜,先后在6家摊主那购买了年糕、鸡蛋、带鱼等商品。事后,卖带鱼的摊主在数钞票的时候,发现有张20元的假币,但想不起来是谁买的。过了几分钟,吴某某又用一张20元的假币来买带鱼,结果被摊主发现。吴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20元真钞要给摊主,摊主没同意。摊主叫来市场管理员,并报警,警察赶至菜场将吴某某抓获。
民警对吴某某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的暂住房进行检查,共计查获其所持有的面额20元假人民币5153张,总面额为103060元。吴某某供称,其之所以使用20元的假币,是因为相比50元、100元面额的假币,不容易引起收钱人的注意,加之用酱油泡旧的假币,不仔细看很难发现,露陷的几率低。而且他会事先准备一些20元的真币,万一被发现之后,就以20元的真币与假币换。
此前,吴某某从2015年开始,曾3次使用20元面额的假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行政处罚。此次因持有假币数额巨大,吴某某将面临3至10年的刑期。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