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理来说,省级机关都是正厅级规格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应该都是正厅级干部。不过因为工作需要、班子结构优化等因素,各地省级机关有不少单位主要领导按惯例都设置、高配了副部级或者由副部级领导兼任。类似单位保守估计不下15个,具体有:
一、常委部门(6个)所谓常委部门,即主要领导由地方常委兼任的部门。这些部门主要集中在党口,具体包括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党委办。在省级层面,这六个部门的主要领导都由省委常委兼任,是正儿八经的副部级干部。这也是地方党口部门的标配。
二、其他政法机关(3个)政法部门包括政法委、公检法司等五个部门,除了省委政法委*由省委常委兼任高配副部外,在政法系统中还有三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副部级:一是公安厅,厅长一般由副省长兼任,高配副部;二是法院和检察院,法检两长都是副部级干部,区别是其他政法机关的副部级主要领导都是高配,而法检两长则是标配,属于法定副部级干部。
三、民主党派机关(4-5个)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配备有关规定,地方领导基于班子结构需要,一般都要求配备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女干部、无党派人士干部。特别是人大、政协机关,8大民主党派负责人保守估计有一半都是人大或政协班子成员,比如省政协副主席兼任民革主委、省人大副主任兼任民进主委,都属于这种情况。
四、少数省直部门(2个)除了常委部门、政法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外,省级部门还有两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经常由副省级领导兼任。
一是总工会,省总工会主席通常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任总工会党组副*,另设一名党组*兼任常务副主席,主持总工会日常工作,作为省级机关正职对待,设置为正厅长级。在2012年前,省总工会主席也有经常由省委常委兼任的惯例。
二是国资委。近两年,各地为加强党对国企和国有事业的领导,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不少省市都安排了副省级领导比如省委常委、副省长等兼任国资委党委*,并且渐成趋势,成为国资系统改革的一大特色。这两天,广西宣布由原省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兼任国资委党委*便是典型案例。在此之前,山西等省也有副省长兼任国资委党委*的惯例。
五、部分高校(保守1个)各地高校也有不少副部级干部,比如31所985高校中的27所都是中管高校,其党委*和校长都是副部级干部,由中央任免。没有985高校的省份,一般也会给其区域内唯一的一到两所211高校配强领导班子,不排除安排省政协副主席兼任大学党委*。像河南、广西近几年都有这种惯例。
六、国家局开发区或高新区(1个)一个省一般都有一个国家级开发区或高新区,或者省级重点打造的新区。为了做大做强这些新区,各省市都会给予政策、资金倾斜,特别是在班子配备上往往会高规格设置,比如由省委常委或者副省长兼任新区党工委*、主任,或者直接将新区党工委*设置为副部级。
这样算下来,一个省至少有17个部门的领导是副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