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工程量应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长度的理论质量以t计算。
2.各构件设计(包括标准设计)已规定的连接,应按规定连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连接已包括在定额损耗量中,不再计算。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设计长度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留孔道长度和锚具种类,增加或减少下列长度 :
(1)螺纹钢筋两端采用螺丝端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按孔道长度减少0.35m计算;
(2)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15m计算;
(3)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丝端杆时,钢筋长度应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4)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粗头,另一端采用JM12锚具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95m计算;
(5)螺纹钢筋采用后张自锚法混凝土自锚头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35m;
(6)螺纹钢筋或钢绞线两端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或钢绞线长度应增加1.0m;
(7)螺纹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钢筋或钢绞线长度应增加1.8m;
(8)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长度应增加1.00m;
(9)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钢丝长度应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10)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钢丝长度应增加0.35m。
5.设计规定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直螺纹、锥螺纹和套筒挤压连接等接头时按个计算。
二、调整系数
1.预制构件预应力钢筋定额中不包括锚具的材料用量,锚具的材料用量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锚具用量增加1%损耗后,另列项目计算。
2.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钢筋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2。
三、说明
1.本定额的钢筋接头是按铁丝绑扎、搭接焊、对焊综合确定的。除定额中规定的四种连接计算接头费用外,其他接头不再另行计算。
2.成型钢筋场外运输定额适用于现浇构件钢筋在场外集中加工成型后运往施工现场进行绑扎安装的钢筋,其运距按场外集中加工地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距计算。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钢筋不得计算。
3.冷轧带肋钢筋为定型制作的半成品。
4.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钢筋支架和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马凳应并入相应的钢筋项目计算。
5.预应力钢筋是指构件中须进行预加应力的钢筋,不需预加应力的钢筋按构件非预应力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6.预制带肋底板预应力钢筋按先张法碳素钢丝定额计算,其中的碳素钢丝调换为低松弛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其他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