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每学期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请家长在学期开学时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负责老师(负责老师以各校具体安排为准)。
高中学段学生资助
一
脱贫家庭适龄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民办高中学费按每生每年 4000 元的标准予以免除。)
(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4000 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供“全国防返贫检测信息系统”扶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需要乡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开具并盖章。
二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申请表上本市户籍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章;外省市学生盖乡镇一级或以上部门公章。
2.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含空白页第一页)。
三 烈士子女和孤儿
2.烈士证明、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 残疾学生
(二)免费项目: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民办高中学费按每生每年 4000 元的标准予以免除,残疾住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即出生证等)。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不得跳页,含空白页第一页)。
五 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一)申请对象: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本市户籍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元。
(四)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申请表上盖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
六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补助
(二)国家助学金: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每生每年 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2-3档。
(三)资助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供有关困难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类型,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