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近日,一高铁女乘客因制止后排儿童撞击座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而女乘客遭到击打后用手掌还击家长面部,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根据调查情况,公安机关认定家长和女乘客都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最后,公安机关对家长处500元罚款、对女乘客处200元罚款。那么,出门在外如遇纠纷被人都殴打,我们到底是还手还是躲避?该如何应对呢?对此,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圣优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建贤作出了专业解答。
互殴和正当防卫的界限该怎么区分?
对于殴打的行为应该要从法理出发,就是“法律并没有赋予个人有殴打他人的权利”。当然,法律规定特殊情形除外。法律的特殊情形,例如: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基于职务行为、竞技类游戏等等情形。
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通过这个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正当防卫的前提主要有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针对不法侵害采取制止行为等条件。
回到互殴中,我们一般见到的是一方打另一方,另一方予以同等还击。从情理上来讲,一方殴打完另一方后,假如另一方不还手,那么该方大概率不会再次去殴打。当然,一方在同一情形下多次殴打另一方,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可以采取防御性的措施。若是一方手上带有伤害性工具且可能对另一方人身构成现实危险的情况下,另一方采取的保护性措辞而殴打一方的,一般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此,是否带有器具是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现实中,有很多打架斗殴大多是赤手空拳,且后续频繁殴打的概率不高,同时双方都具有伤害对方身体的故意。因此,很容易被认定成互殴。
在受到他人掌掴、击打等看似不严重的攻击时,直接回击会被定义成互殴吗?
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认定成互殴。仅仅是掌掴等轻微攻击,一般难以被认定成一方的不法侵害,且后续是否频繁击打也应该作为一个条件。若是频繁击打,另一方是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自己的。
如遇此类情况,在不回击的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对于极其轻微且非频繁性殴打的殴打,一般建议大家尽量避开,必要时选择报警处理。若是构成轻微伤的,打人乙方依法应该行政拘留,并获得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赔偿。若是构成轻伤的,除了前述赔偿外,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同时打人一方应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由湖南圣优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建贤解答。
来源:红网 本期编辑:李洁 甘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