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10月21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餐饮服务经营业户的一封信,详细内容如下:
尊敬的餐饮服务经营业户:
“食安则民安,民安则国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先有食安心,后做餐饮人”,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倡议:请您时刻牢记“食品安全大于天”,努力打造“清洁厨房”,并在日常经营中做好以下 12 项基础工作:
一、确保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三、未经许可不得超范围经营其他食品(如:凉菜)。
四、经营场所应设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通风。
五、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做到分隔存储,禁止生熟混放。
六、自行洗消的餐饮单位应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并运转正常。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餐饮单位须索取供应餐饮具单位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七、严把食材进货关,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凭证。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临期、过期食品。
八、合法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店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并做好相关记录。
九、严禁购买、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十、提供外卖食品时要使用“食安封签”。
十一、制止餐饮浪费,禁售、禁食野生动物。
十二、使用“公勺公筷”,提倡绿色健康消费。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