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一下公司注销的问题。为什么要注销公司?一些没业务,或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公司,可以选择关闭。
曾经,有一家企业注销的时候,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还有4800万元。这个老板打算上市,因为涉及同业竞争,所以这个公司必须要注销掉。但是账上未分配的4800万元的利润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这个老板提早做好财务规划,就不至于出现今天的局面。20%就相当于960万元,这个金额可不小。所以企业从生到死的整个环节,都要做财税规划,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临到末尾,发现有一个这么头痛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注销了,没有人特意举报的话,这个公司的历史,就不会重新被提起。所以,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是2.9年。大家想,企业的寿命这么短,会不会是因为很多企业并非经营不善,而是人为去注销的。也就是说,经营这个企业积累了大量原罪,若想
消除风险,就把它注销掉再成立一个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积累了风险,就再把它注销掉。
以前,我曾经见过一个老板,直接成立了80多家公司。当然这80多家公司有各种各样的用途,而且很可能经营几年就关掉。所以税务局对注销这个事情管得很严,一般情况下会查三到四年的账。我们在注销的时候,要思考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应付得了这三到四年的检查,如果应付不了那怎么办。原本虽然有风险,但没被查到倒还好,现在一去注销,全都查出来了,所以能不能应付三到四年的账目检查,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其实,一般是三年,但有的时候,加头加尾可能就算成四年了。
那么这个时候,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经不住查,不妨饿三年。就是公司歇在这里,基本上业务萎缩,最后零申报,保证这三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当然你要是有特殊的痕迹,那税务局还是有可能查到的。那是另外一回事。
另一个问题是注销时要做汇算清缴,而且要做两次:第一次是从1月1日,到我们停止经营的日期;第二次是从停止经营的日期,到最后整个清算结束的这一天。为什么要再做一个清算时间的汇算清缴?因为清算期间,可能要进行卖掉设备、应收账款的收回、资产的变卖、原材料的变卖等一系列行为。
建议大家,既然要注销公司,那么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要尽量处理掉,到最后除了货币资金都不要有。负债全部还清,只留下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净资产最好大于零,小于实收资本,如果大于实收资本,就意味着还有资产,或者说还有盈利,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交税。
当然,这都是因为有风险,所以才去注销,如果你的公司没有那么大风险,亏损的公司还是可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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