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者论坛】
作者:罗小凤(扬州大学文学院博士后)
“逸”虽为中国古代文论中颇为重要的审美范畴之一,却素未引起学界足够重视,尤其是“逸”在古典诗学中的发展脉络、诗学内涵及其影响尚未得到深入探述。事实上,“逸”不仅是古代文人的一种传统审美趣味和品文论艺的审美标准,还以其丰富的诗学内涵建构出古诗词的独特质素,由此构成古典诗学中的一个重要传统。
“逸”作为一种审美趣味
许慎的《说文解字》曰:“逸,兔谩訑善逃也”,可见从文字学角度观之,“逸”的本义指如脱兔般善于疾跑逃逸。然而,就“逸”的文化内涵而言,“逸”可衍生出奔逸、隐逸、闲逸、逸乐等丰富含义,主要指古代文人因不满现实而逃离尘世追求闲适逸乐的一种情怀与心境,而后发展成古代士大夫对人格修养、艺术追求和作品品鉴的评价标准,从而成为古代文人心向往之的一种审美趣味。
在先秦时期,“逸”主要指不与浊世同流合污的人格品貌与生活态度,如“逸民”“逸士”“逸人”“逸才”等。第一个大力倡导并发扬“逸”的古代文人是庄子,他在《逍遥游》《天下》等文章中阐发了“奔逸绝尘”的逍遥姿态和放逸精神,可见此时“逸”主要指向生活态度、精神境界和人格理想。至魏晋时期,“逸”开始被纳入社会文化审美领域用以评价人之美,如王粲的“貌洵美而艳逸”、陶渊明的“夫何瑰逸之令姿”均形容女子之美。此时还出现“逸容”“逸志”“逸量”“逸迹”等词被用以评价人物,“逸”均指超凡脱俗之美,已被赋予丰富的审美意义。与此同时,“逸气”说的产生更让“逸”确立其在文艺美学范畴中的位置。曹丕指出刘桢的文章“有逸气,但未遒耳”,用“逸”评价文辞,标志着“逸”已由人物品藻领域拓展到文艺评论领域。此后不少论者用“逸”品评文艺,如挚虞的“逸辞过壮”、王羲之的“望之惟逸”、荀氏的“雅声逸奏”等,均将“逸”作为一种文艺审美标准广泛运用。这种态势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李嗣真、朱景玄、皎然、司空图都将“逸品”作为评判书画诗词之优劣高低的标准,并将其视为最高品;窦蒙则用“逸格”品评书法,指涉书法作风上放纵任性而不逾矩的本质特点。米芾、黄子久、苏轼、朱熹、黄钺、徐上瀛、刘熙载等都将“逸”纳入诗书画乐的评价体系,均为“逸”进驻文艺审美范畴的力证。由此,“逸”作为一个独立的文艺审美范畴得到确立,并发展成为一种传统审美趣味。
“逸”在诗学中的确立
在对“逸”的既有研究中,学界主要聚焦于书画乐领域,而对“逸”在诗学中的发展脉络和位置确立,学界一直未做深入探究。事实上,“逸”早在东汉时期便已被纳作诗歌评论视角,并在后世逐步确立其重要位置。
“逸”作为诗学概念用于诗歌评论,可追溯至东汉班固。其“学诗之士,逸在布衣”即指隐遁放逸在野,在班固看来,由于周道衰落,一批学诗之士被放逐于野而隐逸为布衣,故而作失志之诗赋,这是“逸”第一次被纳作诗赋评价维度。
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逸”正式被视作一种诗歌评价标准。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多处用“逸”对诗歌内容、创作手法、语言、风格等进行评价,他指出屈原的《离*》“惊才风逸”,称赞曹植“诗丽而表逸”,认为郭景纯“景纯艳逸”,指出阮籍“响逸而调远”,表明“逸”的概念已深入诗学领域。与此同时,当时诗坛上出现曹植“卓逸”、鲍照“俊逸”、陶潜“隐逸”、嵇康“超逸”、谢灵运“秀逸”等诗歌特征,呈现出诗人对“逸”作为诗学理念的认同。
及至唐朝,“逸”被划为一种独立诗品,分为“高逸”“逸格”“飘逸”等。皎然第一个将“逸”视为独立诗品,提出“逸格”之说,认为“古今逸格,皆造其极矣”,可见“逸”已被视为一种高等级诗品。司空图则专门列出“飘逸”一品,涵指飘逸洒脱的诗风。同时,李白的“飘逸”、王维的“闲逸”、孟浩然的“壮逸”等亦均体现出唐代诗人的“逸”风。
而至宋元时期,“逸”在诗论中得到继续发展和高扬。惠洪将“逸”视为诗之为诗的重要质素,认为诗是“妙观逸想之所寓也”;严羽则将诗品分为九品,“飘逸”被列为其一。此外,朱熹广泛用“逸”评价诗歌,如杜甫的诗为“旷逸不可当”,李白的诗则为“才自逸荡”;方回、胡寅、范开等亦都将“逸”纳作诗歌评论的重要维度。与此同时,苏轼和辛弃疾等曾标举“旷逸”和“豪逸”,创作出不少具有“逸”美的诗词,亦体现出诗人对“逸”的进一步认同。
由此发展脉络可知,“逸”已逐步确立其在诗学中的位置,并呈现出其对诗论与诗歌创作的重要影响。
“逸”的诗学内涵
“逸”所指涉的内涵囊括了诗学的各个层面,大体可分为逸气、逸韵、逸品三个方面。三者互相贯通,相辅相成,共同建构起“逸”的诗学话语和评价体系。
首先是逸气。“逸”本含逃脱之义,故而“逸气”意味着超脱、自由等含义。古代所称的“逸民”“逸才”均指向“逸气”,庄子所倡导的“逸”之精神则为后世诗人确立了一种逍遥自由、飘逸超俗的精神气质。陶渊明便深受影响,过上“采菊东篱下”“日入负禾还”的隐居生活,无疑是“逸气”的典型体现。此外,曹植的“卓逸”、李白的“逸气棱棱”、苏轼的“超逸”、辛弃疾的“豪逸”等都是“逸气”在历代诗人身上的呈露。
其次是逸韵。逸韵的内涵颇为广泛,隐逸、飘逸、闲逸、旷逸、豪逸等均为“逸韵”的子范畴。陶渊明被钟嵘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正是其隐逸心境的诗意折射;李白的“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则呈现出飘逸之韵;王维的“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显露出闲适雅逸之致;苏轼的“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折射出其“旷逸”之态;辛弃疾的“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则体现出一种豪逸之风。此外,鲍照的“俊逸”、孟浩然的“壮逸”、姜白石的“清逸”等亦均为逸韵的典型呈现。
再次是逸品。李嗣真、黄休复、邓椿等均将“逸品”视为最高品。至于何为“逸品”,相关阐述众说纷纭。李嗣真标举“逸品”的重要理由在于其有“自然之逸气”;司空图、张彦远、黄休复、邓椿、熊秉明亦均将“自然”作为“逸品”的首要特征。而与此同时,朱景玄将“不拘常法”作为逸品的最高品,唐志契亦将“奇”作为“逸品”的重要要求。由此可知,“逸品”是一种不拘常法而任自然的高妙境界。“逸品”虽然主要被用于书画评论,但皎然却用其评诗;王士祯亦将“逸品”引入诗论领域,使“逸品”成为评判诗歌优劣的一个重要维度。
由此可见,“逸”已构成中国古典诗学的一个重要传统,从而建构起中国古代诗歌别具特色的标识性特征。
《光明日报》( 2022年02月28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