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家里养狗之前,曾一度嗜好狗肉。大冬天约上三五好友聚在火炉前,煮上一锅香辣狗肉,再配上一壶陈年老酒,那滋味别提多惬意了。
《水浒传》第三回说道,鲁达在五台山出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口腹之欲让他无所适从。“嘴里淡出鸟来”。好不容易从方丈那里申请了一份下山的差事,鲁智深连忙带着银子跑到山脚下的杏花酒店。酒家里的砂锅正煮着一条狗,鲁智深立即豪爽地买了半只。
鲁智深一边用手撕扯着狗肉,一边痛快地吃酒。半条狗,一坛酒,一碟蒜泥,鲁智深“吃得口滑”,连店老板都看呆了,对鲁智深说道:“和尚,只恁地罢!”这句话用现代语来翻译,就是:“客人,差不多得了,您可别撑死在我家。”
中国人吃狗肉的风俗,大抵可追溯至先秦。
先秦时期,家犬总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守犬,也就是看家护院的看门狗;
第二类是田犬,即猎犬;
第三类便是食犬,这类狗是专门养来吃肉的。
在两周时期,狗肉是一种上流食物,即便是地位尊贵的士,平日里吃狗肉的机会也不多。根据《礼记》的记载,唯有天子能随时随地吃到狗肉。在国家祭祀期间,狗肉当仁不让,与牛羊一样都是祭祀的主角。
到了汉代,狗肉已经成为一种热门的美食了。
刘邦手下的小老弟樊哙,在举事之前就曾在家乡贩卖肉狗,时至今日樊哙后人仍以此为业,当地狗肉产业相当兴旺。从《盐铁论》中我们能够看到,西汉时期的土豪们喜欢吃牛肉,中产阶级偏爱狗肉和羊肉,只有劳苦大众才喜欢吃便宜的猪肉和鸡肉。
到了宋代,人们的口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狗肉不再是餐桌上的主流肉食。且看宋朝人的饮食笔记,以及《东京梦华录》、《梦梁录》等民俗著作,这一时期最流行的肉食是羊肉、猪肉,而狗肉已经成为一种“非主流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