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到新疆、西藏领略祖国边疆锦绣河山,记得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如何办理?办理流程是什么?看完这篇您就知道。
需要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额敏县、塔城市、裕民县、托里县
伊犁地区: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伊吾县、巴里坤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奇台县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行政区、博乐市、温泉县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乌什县;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
西藏自治区
珠峰大本营
林芝地区: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
阿里地区:普兰县、扎达县、日土县、噶尔县
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
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
一、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署审核意见(非珠海本地户籍,在珠海常住满一年以上的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
3.持已签署派出所审核意见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办证厅办理。
二、申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办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下载或领取《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的方法?
1.珠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搜索“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下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业务】→下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3.前往辖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4.前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办证厅领取。
四、办证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办证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756—8647917
五、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应该去哪个派出所?
珠海本地户籍的群众需前往本人户籍管辖派出所签署意见,非珠海户籍但在珠海居住满一年或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暂住户口的群众(港澳台户籍除外),持居住证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前往管辖派出所签署意见。
六、在什么情形下需要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业务培训、会议、从事采访、创作等活动;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七、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