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认证及追溯过程
有机农业认证过程包括了如图上的所有内容,从生产端、物流系统、包装加工再到消费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一环节都应该得到监控可数据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有机农业生产端认证的流程
中国有机认证是属于第三方认证,由企业提出申请,有国家有机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委托认证申请进行实际认证。
生产基地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将根据上图流程进行核检企业相关文件和资质;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具体的沟通一般按下图流程进行;
有机认证流程
一、认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两个概念:
1、转换期 conversion period
从按照有机标准开始管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1.1、一年生植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播种前的24个月,草场和多年生饲料作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有机饲料收获前的24个月,饲料作物以外的其他多年生植物的转换期至少为收获前的36个月。
1.2 、新开垦的、撂荒36个月以上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36个月以上未使用本标准禁用物质的地块,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1.3 、可延长有机标准禁用物质污染的地块的转换期。
1.4 、对于已经经过转换或正处于转换期的地块,如果使用了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应重新开始转换。当地块使用的禁用物质是当地政府机构为处理某种病害或虫害而强制使用时,可以缩短1.1.1规定的转换期,但应关注施用产品中禁用物质的降解情况,确保在转换期结束之前,土壤中或多年生作物体内的残留达到非显著水平,所收获产品不应作为有机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1.5 、野生采集、食用菌栽培(土培和覆土栽培除外)、芽苗菜生产可以免除转换期。
2、平行生产 parallel production
在同一生产单元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
2.1 、在同一个生产单元中可同时生产易于区分的有机和非有机植物,但该单元的有机和非有机生产部分(包括地块、生产设施和工具)应能够完全分开,并能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与非有机产品混杂和被禁用物质污染。
2.2 、在同一生产单元内,一年生植物不应存在平行生产。
2.3 、在同一生产单元内,多年生植物不应存在平行生产,除非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生产者应制定有机转换计划,计划中应承诺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开始对同一单元中相关非有机生产区域实施转换,该时间最多不能超过5年;
b) 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从有机和非有机生产区域收获的产品能够得到严格分离。
有机农业各板块
二、生产环境
产地环境要求
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产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中的二级标准。
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 5084的规定。
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中二级标准和GB 9137的规定。
缓冲带
应对有机生产区域受到邻近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则应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物理屏障,以防止有机生产地块受到污染。缓冲带上种植的植物不能认证为有机产品。
三、文件要求
1、文件内容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应包括:
a)生产单元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b)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管理手册;
c)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
d)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系统记录。
2、文件的控制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3、生产单元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应按比例绘制生产单元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并标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种植区域的地块分布,野生采集区域、水产捕捞区域、水产养殖场、蜂场及蜂箱的分布,畜禽养殖场及其牧草场、自由活动区、自由放牧区、粪便处理场所的分布,加工、经营区的分布;
b)河流、水井和其他水源;
c)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
d)畜禽检疫隔离区域;
e)加工、包装车间、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
f)生产单元内能够表明该单元特征的主要标示物。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手册
应编制和保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组织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简介;
b)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管理方针和目标;
c)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d)有机标识的管理;
e)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
f)内部检查;
g)文件和记录管理;
h)客户投诉的处理;
i)持续改进。
5、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
应制定并实施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至少应包括:
a)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野生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捕捞、蜜蜂养殖等生产技术规程;
b)防止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c)防止有机产品与非有机产品混杂所采取的措施;
d)植物产品收获规程及收获、采集后运输、加工、储藏等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
e)动物产品的屠宰、捕捞、提取、加工、运输及储藏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f)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及仓储设施的维护、清洁规程;
g)加工厂卫生管理与有害生物控制规程;
h)标签及生产批号的管理规程;
i)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6、记录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持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为有机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生产单元的历史记录及使用禁用物质的时间及使用量;
b)种子、种苗、种畜禽等繁殖材料的种类、来源、数量等信息;
c)肥料生产过程记录;
d)土壤培肥施用肥料的类型、数量、使用时间和地块;
e)病、虫、草害控制物质的名称、成分、使用原因、使用量和使用时间等;
f)动物养殖场所有进入、离开该单元动物的详细信息(品种、来源、识别方法、数量、进出日期、目的地等)。
g)动物养殖场所有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产品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原因、用药剂量;被治疗动物的识别方法、治疗数目、治疗起始日期、销售动物或其产品的最早日期。
h)动物养殖场所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详情,包括种类、成分、使用时间及数量等;
i)所有生产投入品的台帐记录(来源、购买数量、使用去向与数量、库存数量等)及购买单据;
j)植物收获记录,包括品种、数量、收获日期、收获方式、生产批号等;
k)动物产品的收获、屠宰、捕捞、提取记录;
l)加工记录,包括原料购买、入库、加工过程、包装、标识、储藏、出库、运输记录等;
m)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记录和加工、贮存、运输设施清洁记录;
n)销售记录及有机标识的使用管理记录;
o)培训记录;
p)内部检查记录。
四、内部检查
1、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GB/T 19630.1、19630.2、19630.3以及本部分的要求。
2、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
3、内部检查员的职责是:
a)按照本部分,对本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b)按照GB/T 19630.1、GB/T 19630.2、GB/T 19630.3的要求,对本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施内部检查,并形成记录;
c)配合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五、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保持可追溯的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产品召回制度,包括产品召回的条件、召回产品的处理、采取的纠正措施、产品召回的演练等。并保留产品召回过程中的全部记录,包括召回、通知、补救、原因、处理等。
六、投诉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和保持有效的处理客户投诉的程序,并保留投诉处理全过程的记录,包括投诉的接受、登记、确认、调查、跟踪、反馈。
七、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其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因素。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应:
a)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b)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有机农业追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