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如下:
一、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1107—2010)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按添加的养分可分为中量元素型和微量元素型;按产品剂型可分为粉剂和水剂。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50.0%(或500g/L);中量元素型是指产品至少含有钙、镁两种元素中的一种,含量不低于1.0%(或10g/L);微量元素型是指产品至少含有铜、铁、锰、锌、硼、钼六种元素中的一种,含量在0.2%-3.0%之间 (或2g/L-30g/L)。
二、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1428—2010)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按添加元素可分为多元素型和单一元素型;按产品剂型可分为粉剂和水剂。微量元素含量应不低于10.0%(或100g/L)。
三、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1429—2010)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是指以游离氨基酸为主体的,按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适量钙、镁中量元素或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而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按所添加的养分为中量元素型和微量元素型;按产品剂型分为粉剂和水剂。氨基酸含量应不低于10.0%(或100g/L);中量元素含量应不低于3.0%或 (或30g/L),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或200g/L)
四、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1106—201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是指以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的矿物源腐植酸,添加适量氮、磷、钾大量元素或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而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按添加的养分可分为大量元素型和微量元素型;按产品剂型分为粉剂和水剂,其中微量元素型只有粉剂。腐植酸含量应不低于3.0%或(30g/L),大量元素含量应不低于 20.0%(或200g/L),微量元素含量应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