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出行
“反其道而行”
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
逆向行驶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2021年12月14日6时30分许,韩某某驾驶甘G235**(临时)号牌二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山丹县北大路五谷杂粮商铺门前路段时,与由南向北逆向行驶的孔某某驾驶的无牌小刀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二人受伤,两车部分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孔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量的事故案例证实
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头盔的“戴”与“不戴”
人员伤害程度区别真的很大!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
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其实,绝大部分交通事故的发生
都是可规避、可预防的
张掖交警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张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并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驾乘二轮、三轮车请遵循
“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走、不逆行”